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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拆迁房屋纠纷如何处理,拆迁住房管所公房怎样补偿

更新时间:2024-12-22 18:17  发布:2024-07-31 15:5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发生拆迁房屋纠纷如何处理,一、发生拆迁房屋纠纷如何处理?拆迁纠纷发生后,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1、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的处理方式(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

发生拆迁房屋纠纷如何处理,拆迁住房管所公房怎样补偿

一、发生拆迁房屋纠纷如何处理

一、发生拆迁房屋纠纷如何处理?

拆迁纠纷发生后,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1、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的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拆迁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6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不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执行,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

(1)起诉

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2)申请仲裁

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不能达成补偿协议还可以拆迁吗?

1、不能达成补偿协议还可以拆迁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协商一致后通常都会签署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投诉吗?

1、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投诉。

房屋拆迁纠纷找一般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则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有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据的真实性。

2、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

(1)证据的合法性

①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②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③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2)证据的真实性

①证据形成的原因;

②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③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④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⑤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发生拆迁纠纷之后,不管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最好是收集与纠纷相关的证据。在收集相关证据之后,需要结合实际情形确定处理纠纷的方式。如果对发生拆迁房屋纠纷如何处理还存在其他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二、2024济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济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拆迁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计算依据如下: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济南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济南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支付拆迁补偿款。

四、济南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申请行政复议需准备哪些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当增加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机关批复成立该组织的文件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作出的所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代理文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载明委托代理权限。

济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需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才能计算,一般拆迁个人住宅跟拆迁商业房的补偿安置政策就不一样,济南征地主管部门会提前公布拆迁补偿决定。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三、拆迁住房管所公房怎样补偿

一、拆迁住房管所公房怎样补偿?

拆迁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取决于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承租人对住房管所公房拆迁补偿有争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有哪些?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承租人对住房管所公房拆迁补偿有争议申请复议需准备哪些材料?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住房管所公房拆迁补偿争议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五、住房管所公房拆迁补偿争议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哪些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拆迁住房管所公房怎样补偿,此外,住房管所公房被拆迁以后承租人只能获得搬迁补偿,而且,国家征收国有房产不需要额外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四、拆迁补偿算不算福利分房

一、拆迁补偿算不算福利分房?

不算,拆迁补偿的安置房不具有福利性,征地主管部门有义务补偿被拆迁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流程有哪些?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范围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六)支付拆迁补偿款。

五、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其他条款以及双方有另需补充的事项。

拆迁补偿算不算福利分房的这个问题已经在上文进行了详细解答,拆迁安置房不具有任何福利性。征地主管部门已经提供了拆迁安置房的可以不支付补偿金,除非拆迁安置房跟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有差价。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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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彭宸涛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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