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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解决,棚户区改造办房产证费用高吗

更新时间:2024-12-22 13:19  发布:2024-07-31 15:5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解决,一、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解决?房子拆迁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

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解决,棚户区改造办房产证费用高吗

一、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一、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房子拆迁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子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时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三、房子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后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四、房子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后存在哪些情形会中止审理?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各地方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都会提前通知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解决,如果在房子拆迁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方式也标注的非常清楚。所以,确定个人的房产有可能被征收的话,一定要及时关注政府部门公布的关于征地方面的一些信息。


二、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一、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吗?

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1、书写行政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

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收到起诉状次日起的7日内依法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事实上,征地主管部门一般会提前公告单位公房危房拆迁纠纷怎么解决,如果被拆迁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就需要执行当地政府部门的拆迁决定,被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以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搬迁义务,拒不履行搬迁义务是有可能被强拆的。


三、棚户区改造办房产证费用高吗

一、棚户区改造办房产证费用高吗?

棚户区改造办房产证费用高不高不能一概而论,办房产证的费用包括以下几种:

1、契税:拆迁房的建筑面积如果在120平方米以下包含120平方米,并且拆迁房成交单价低于4600元每平方,而且拆迁房内小区绿化容积率在1.0以上包或1.0,只要拆迁房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拆迁房契税要按照拆迁房成交价钱的1.5%缴纳。如果有任何一条件不符则需要缴纳拆迁房成交价钱的3%;

2、登记费:拆迁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要缴纳90元的登记费;如果拆迁面积在100-2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00元的登记费;拆迁房面积每增100平方米的则需要加收10元;

3、拆迁房测绘费:拆迁房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需要缴纳80元;拆迁房面积50-1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20元;拆迁房面积101-2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60元;拆迁房面积201-3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200元。

二、棚户区改造拆迁流程有哪些?

(一)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

(二)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

(三)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四)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

(五)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

(六)组织拆除。

三、棚户区改造补偿费用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综上,棚户区改造办房产证费用高不高要根据被拆迁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会协助当事人办理房产证。而且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征地主管部门还要依法支付其他补偿金,比如搬迁费以及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其他奖励。


四、公司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公司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公司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拆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二、公司房屋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三、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哪些基本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公司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在拆迁公司房屋之前会有征地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最终的补偿标准都体现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但是各地人民政府在制定拆迁补偿政策时也不是完全没有依据,对于不合理的补偿政策被拆迁人是可以提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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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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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秦岚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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