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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小水电最新政策,国家对小水电关停政策

更新时间:2025-04-01 13:39  发布:2024-07-31 16:0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关停小水电最新政策,关停小水电的最新政策主要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考虑。一、政策背景与原则国家对于小水电的开发利用有着明确的规划和指导原则。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地方小水电资源的特点、环境承受能力、生态状况及经济

关停小水电最新政策,国家对小水电关停政策

一、关停小水电最新政策

关停小水电的最新政策主要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考虑。

一、政策背景与原则

国家对于小水电的开发利用有着明确的规划和指导原则。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地方小水电资源的特点、环境承受能力、生态状况及经济发展需求,结合生态功能划分,制定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这一规划需遵循“统筹兼顾、科学论证、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确定适宜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以增强规划的指导意义、约束力和权威性。

二、关停小水电的原因

生态保护需求:在部分生态脆弱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为了维护生态平衡,国家对这些区域内的小水电资源实行限制开发。特别是对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小水电资源。

资源合理利用: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会对一些效益低下、对环境影响较大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小水电站进行关停或整改。

三、关停小水电的实施

具体实施关停小水电时,会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操作。对于需要关停的小水电站,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转型支持,以确保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政府还会加强监管力度,防止已关停的小水电站违规复运。

综上所述,关停小水电的最新政策是在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通过实施这一政策,旨在实现小水电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

二、小水电关停政策

法律分析:水利、生态环境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已确定为退出类的,包括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中已确定为取水口关停或迁建的取水工程,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中已确定为退出类且无其他生产生活用水功能的水电站,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中已认定为拆除取缔的取水设施;

法律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江流域(含太湖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 水利、生态环境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已确定为退出类的,包括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中已确定为取水口关停或迁建的取水工程(设施),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中已确定为退出类且无其他生产生活用水功能的水电站,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中已认定为拆除取缔的取水设施(含取排结合);

三、国家对小水电关停政策

根据《关于有序开发小水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规定,各地要强化对小水电资源的管理,尽快完善小水电资源开发管理的相关法规,实行小水电资源开发权的有序、有偿使用和市场化,建立公平高效的小水电资源市场开发机制。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试点。各地要加强在建和拟建小水电项目监督管理,对违规项目,应严肃查处,杜绝无序开发、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的现象,引导小水电健康发展。

做好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依法实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小水电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结合生态功能区划,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论证、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组织编制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对小水电建设的指导作用,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可对小水电资源进行重点开发;对部分生态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根据功能定位,对小水电资源实行限制开发;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小水电资源。小水电站为什么大量转让?

1.因为国家有政策出台,要大量清理小水电,保护国家生态平衡。

2.小水电上网电价比较低,比火电低,电力公司法人收购可以赚价差。

法律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有序开发小水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

四、扩大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小水电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机构和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采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开有关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收集公众反馈意见,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说明。环保部门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应当向社会公告受理的有关信息,必要时,可以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各地要强化对小水电资源的管理,尽快完善小水电资源开发管理的相关法规,实行小水电资源开发权的有序、有偿使用和市场化,建立公平高效的小水电资源市场开发机制。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试点。各地要加强在建和拟建小水电项目监督管理,对违规项目,应严肃查处,杜绝无序开发、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的现象,引导小水电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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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孔同
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

国家对小水电关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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