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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汝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12-23 02:17  发布:2024-08-10 14:2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汝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汝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

汝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汝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汝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汝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2、补偿标准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3、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

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河南省近年来进行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新标准补偿费用有所提高,并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因此,建议大家密切关注政策的改革,特别是相关拆迁补偿方案的变化。以上是河南省2018年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政策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人们的生活,同时也促进国家的各项建设,希望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广大群众及时关注拆迁、征地的补偿方案变化,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各大城市都会有所差异,应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二、河南汝州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补偿项目

(一)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二)作价补偿

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三)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的一般作法是,当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且在规定安置标准内的,超过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二、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众所周知,对于房屋拆迁,一般有三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补偿或者两者结合。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一般要根据房屋的面积和当地低价以及房屋的产权人数来确定。在此基础上,河南汝州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依据汝州市当地的经济水平制定的,和其他省市的拆迁补偿办法各有特点。

三、河南汝州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汝州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四、汝州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各地的拆迁规划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汝南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人工费用。

(二)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30—50%进行补偿。

(三)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坟墓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等费用。

(五)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挖的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具体判定方法:

①依据征地范围确定和调查登记两个时段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如图1所示)进行判定;

②通过走访调查进行判定。

(六)同一地块的多类树种及不同树龄的林木,按相应树种补偿标准分别补偿。

(七)耕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年产值的12。套种作物的青苗补偿标准按各作物种植面积的加权平均值执行。

(八)被征收土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的补偿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九)对本规定中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十)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

(十一)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十二)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改造,可以参考本《标准》进行补偿;若不能参考本《标准》,则按正式实施后的《河南省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执行。

(十三)地上违法搭建的设施及建筑

(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除外)不予补偿。

(十四)已经枯死的各种类植物不予补偿。

(十五)驿城区范围内青苗据实补偿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少于3000元亩的情况(如地上无附属物或只有零星附属物),按3000元亩进行补偿;对于地上建筑物补偿费用大于或等于3000元亩的情况,按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十六)煤矿塌陷区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赔偿可参考本标准。

(十七)《标准》中没有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相似情况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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