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未办土地变更拆迁补偿标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能否获得拆迁补偿费

更新时间:2024-12-22 20:04  发布:2024-08-19 21:5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未办土地变更拆迁补偿标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能否获得拆迁补偿费,未办产权过户手续的房屋拆迁时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费。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权益归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遇到拆迁,现房主对所购买的房屋虽实际占有、使用、收益

未办土地变更拆迁补偿标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能否获得拆迁补偿费

一、未办土地变更拆迁补偿标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能否获得拆迁补偿费

未办产权过户手续的房屋拆迁时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费。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权益归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遇到拆迁,现房主对所购买的房屋虽实际占有、使用、收益,但由于其并没有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故安置补偿的受益人还是原房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吗?

未办产权过户手续的房屋拆迁时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费。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权益归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遇到拆迁,现房主对所购买的房屋虽实际占有、使用、收益,但由于其并没有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故安置补偿的受益人还是原房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拆迁补偿费

计算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标准是: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租房拆迁租户能否获得赔偿

租房拆迁租户能获得赔偿。租户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租户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租户进行安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养殖场拆迁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养殖场拆迁能得到以下补偿:

1、土地的补偿;

2、养殖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

5、禽畜出清补偿。

拆迁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拆迁投资与户主不是协议人,能否获得投资补偿

协议拆迁的补偿方式有: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选择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或者二者结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未办产权过户手续能获得拆迁补偿费吗

未办产权过户手续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费。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权益归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遇到拆迁,现房主对所购买的房屋虽实际占有、使用、收益,但由于其并没有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故安置补偿的受益人还是原房主。

一、你问房子归谁看出资证明吗?

房子归谁不看出资证明,看房产证。

1、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2、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二、农村集体产权房屋持有者不能享受哪些权利?

如果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后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处在一种未经法定形式确定的状态,购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布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各方的损失只能由各方自己来承担;

2、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少有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3、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

5、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9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三、集体产权房与独立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

享受的一系列权力不同。如果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后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处在一种未经法定形式确定的状态,购房者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无法设定他项权利。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唯1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

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房屋被撤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弥补,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无法局部改建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拥有以上所说的全部权利。

发生基础不同。这种房屋是不纳入城镇房屋交易的范围,其交易行为和结果不受保护!没有产权证。这类土地上建造房屋,不必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民的住宅不得向乡村居民出卖,也不得批准乡村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外来者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

三、未办产权过户手续能获得拆迁补偿费吗?

王先生两年前买了套产权房。为谨慎起见,与上家签订买卖合同后他还去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今年房子遇上市政动迁,于是王先生去拆迁办咨询拆迁补偿款的问题,拆迁办工作人员查询了房屋管理部门的产权登记资料,要求王先生出示产权证。 核对资料后发现房产证上的被拆迁人竟不是王先生,就对王先生说他不能拿到拆迁补偿,原因是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是房屋的权利人。王先生认为自己有购房合同及公证书,理所当然的是合法产权人,应当获得这笔房屋拆迁补偿费,为此,还与拆迁办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那么,王先生是否应当获得这笔补偿费? 【律师提醒】 王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公证,该合同是依法成立的,但是并未生效,房屋买卖合同除应具备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行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自愿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不违反社会利益和公共道德外,我国现行行政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经登记方能生效。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5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该法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而根据《上海市城镇房屋产权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人凭证管业。经登记后,凭证出售、出租房屋;凭证办理房屋买卖、继承、分析、赠与、交换和调拨等移转变更手续;凭证申报扩建和改建;凭证办理拆迁补偿手续。”由于王先生还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以不能办理拆迁补偿手续。因此建议王先生应尽快与上家联系,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以便尽快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四、房子没过户拆迁怎么办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但没有过户的房子拆迁,拆迁款应当属于原房主,但原房主应当赔偿买受人经济损失。2、因为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应是原房主。这种情况下,原房主就是被拆迁人,因此,房屋拆迁款应当属于原房主。3、但是,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双方应当履行,原房主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因未办理过户手续,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未得到有效履行,且房屋已被拆迁,买卖合同已无法履行,买受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并因此给买受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原房主应当赔偿买受人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谁

一、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谁?


1、买卖房后遇到拆迁,不论是否过户拆迁补偿款应归买方所有。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房产过户未经登记,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证明自己是合法的产权人,补偿款会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那个人,就是卖房子的人,买房子是另外的关系,拆迁补偿只能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补偿款的注意事项?


1、售后公房的拆迁属于私房的拆迁范围,不应适用公房拆迁的有关政策。此时的拆迁补偿款能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关键是看售后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可以请专业律师搜集证据;


3、注意收集拆迁发生地的相关拆迁政策,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4、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


5、注意收集拆迁发生地的相关拆迁政策,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土地未征收是否可以强拆

未办土地使用手续应该如何处理

未办理土地出让房产可以转让吗

未拆迁的土地是否可以公开挂牌出卖

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未征收土地可以盖房子吗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行为

未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多少钱

未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多少钱

未征用土地

土地未审批建房后有什么后果

土地未审批建房后有什么后果

土地未报批

没有土地证的厂房拆迁怎么赔

未经批准征收土地

土地被征收房屋未被拆能安置吗

土地没批可以建房吗

土地未批先建如何治理

土地未征收是否可以强拆

土地未批先建处罚标准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农民出租土地的税率是多少?,农村土地租赁税率是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储备中心有权征地吗,土地储备中心有权征地吗 -征收征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土地使用权的种类有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附属杂物间如何补偿,被征收的土地地上附属物清除时间: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耕地占用税纳税期限为按年征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补偿款不到位怎么办,征地补偿款不到位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广东茂名有什么好的律师是专业土地纠纷 ,广东茂名有什么好的律师是专业土地纠纷?: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用地土地补偿的法规,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征地需要什么手续,征收土地流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征收补偿纠纷责任,拆迁补偿费用是否应该考虑产权人的债务和负担: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市场拆迁补偿款归谁征收,拆迁补偿款应该向哪个部门要求: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浙江出名的土地征收律师报价,土地征收律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1农村拆迁补偿征收,2021年国家拆迁新规定 :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企业差额征收拆迁补偿,那企业拆迁补偿应该怎么交税呢: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不公平如何申请征收,拆迁赔偿不公平如何申请行政诉讼: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济南国有苗圃拆迁,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25个村!土地补偿标准多: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农村房子被征收拆迁怎么补偿,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拆迁最新政策: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祁阳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祁阳土地征收的标准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未办土地变更拆迁补偿标准,未办土地使用手续应该如何处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李丽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页面浏览:3028
文章编辑:李丽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