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细则,2020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有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5-04-01 06:12  发布:2024-08-22 22:3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细则,2020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有哪些内容,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有哪些内容?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即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其中,偿还面积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细则,2020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有哪些内容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细则,2020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有哪些内容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有哪些内容?

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即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其中,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结算。

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应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法定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

二、相关法律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2023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的主旨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依据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要求补偿决定公平,并规定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收部门应建立补偿档案并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法律分析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即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其中,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结算。

2、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应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法定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

二、相关法律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结语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的。补偿标准包括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对于产权调换,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对于超过原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对于不足原面积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结算。货币补偿则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评估机构根据评估价格进行计算。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征收人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搬迁应当在补偿完成后进行,禁止使用非法手段强迫搬迁。如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搬迁的,可以由市、县级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补偿档案,并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2020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一般是参考被拆迁房屋周边房屋市场价进行评估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征地公告包括什么内容

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2022年拆迁补偿标准

2022年拆迁补偿标准:


1、涉及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3、土地补偿费的归属: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5、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国家拆迁补偿标准2022

2022国家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征地补偿,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6、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2021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21年城市拆迁房补偿明细表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项目

2021年城市房屋拆迁政策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理论依据

城市住房拆迁补偿

关于城市拆房补偿标准2020

2021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2020年

城市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城市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城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城市拆迁补偿标准2020

城市拆迁赔付标准

城市拆迁房子标准有哪些

城市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城市拆迁新政策

城市拆迁楼房怎么个补偿法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新拆迁法规定,新拆迁法补偿标准细则: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上海拆迁补偿,2021上海动迁新政策 补偿细则详细解读: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上海拆迁补偿标准2021,2021上海动迁新政策 补偿细则详细解读: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上海拆迁公式,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的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最新拆迁法,新拆迁法补偿标准细则: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北京拆迁诉讼流程规定细则,房屋拆迁的八个步骤: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芜湖市经开区拆迁补偿,芜湖市2023拆迁补偿细则: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上海拆迁补偿政策,2021上海动迁新政策 补偿细则详细解读: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2012年上海拆迁政策,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的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合肥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明细2023,2023年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细则: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楼房拆迁补偿细则,青岛楼房拆迁补偿标准 :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2020年新拆迁法补偿标准,新拆迁法补偿标准细则: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103号令征收赔偿细则,103号令房屋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上海拆迁补偿政策最新规定,2021上海动迁新政策 补偿细则详细解读: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合肥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2023年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细则: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合肥市 拆迁,2023年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细则: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山西拆迁安置局,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合肥拆迁计划,2023年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细则: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法全文细则最新,动迁如何确定同住人 :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征收拆迁补偿流程条件,征地拆迁流程及细则: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细则,2021年城市拆迁房补偿明细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孙锦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页面浏览:5206
文章编辑:孙锦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细则

上一篇:拆迁补偿最新标准二层楼房标准,二层楼房拆迁面积怎么算
下一篇:承包田拆迁补偿标准,承包田被征用赔偿标准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