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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农村拆迁房补偿标准,于都县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公租房政策

更新时间:2025-04-26 03:43  发布:2024-08-28 03:1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于都县农村拆迁房补偿标准,于都县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公租房政策,于都县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公租房政策主要涉及公租房的上学政策、拆迁补偿政策以及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解答:一、公租房上学政策申请入学、转学的必须是公租房实际承租人子

于都县农村拆迁房补偿标准,于都县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公租房政策

一、于都县农村拆迁房补偿标准,于都县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公租房政策

于都县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公租房政策主要涉及公租房的上学政策、拆迁补偿政策以及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解答:

一、公租房上学政策

申请入学、转学的必须是公租房实际承租人子女,不含其他关系人。

公租房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与所申请的公租房地址应当一致。

租赁公租房的家庭,将享受与属地户籍居民同等的教育待遇。具体来说,适龄儿童必须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且是第一次入学,其户口应与公租房承租人户口在一起且已实际入住。

二、公租房拆迁补偿政策

如果公房已经进行了房改,承租人完全取得了公房的所有权,那么补偿将参考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评估,补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

如果公房未进行房改,仍然属于政府或单位,承租人应获得因拆迁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可能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额外的补助和奖励。

三、公租房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标准因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而异,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承租公租房时,会按照一定比例补贴房屋租金。具体补贴比例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确定,如低保家庭可能享受更高的租金补贴比例。

对于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的租金补贴标准会根据人均月收入和家庭资产净值等条件来确定。一般来说,人均月收入越低,补贴比例越高;同时,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也会影响到租金补贴的数额。

此外,公租房住房补贴政策还可能涉及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补贴发放方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总的来说,于都县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公租房政策涵盖了上学、拆迁补偿和住房补贴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公租房承租家庭的基本生活和教育权益。

二、于都公租房申请条件

于都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4、收入限制标准:


(1)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2)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于都公租房的申请手续:


1、领取杭州市公租房的申请表;


2、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审核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3、单位负责对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街道社区将材料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杭州市公租房申请区级审核。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市级审批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地产、收入等进行复审,最后选房。


综上所述,于都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三、宁都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成都 市 公租房申请 有什么条件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 公租房 2019申请条件 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 直辖市 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公租房申请材料 不同城市申请材料也是不同。例如 北京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只需提供“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登记表;而其他申请人则需提供如下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 2、 身份证 ; 3、 户口 本;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 6、申请 承诺书 ; 7、申请家庭成员情况; 8、申请家庭住房情况; 9、 个人所得税 完税凭证; 10、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 12、 住房公积金 缴存 个人信息 ; 13、其它所需资料等等。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有什么条件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有什么条件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四、于都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市 公租房申请 条件的规定是什么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 公租房 2019申请条件 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 直辖市 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公租房申请材料 不同城市申请材料也是不同。例如 北京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只需提供“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登记表;而其他申请人则需提供如下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 2、 身份证 ; 3、 户口 本;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 6、申请 承诺书 ; 7、申请家庭成员情况; 8、申请家庭住房情况; 9、 个人所得税 完税凭证; 10、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 12、 住房公积金 缴存 个人信息 ; 13、其它所需资料等等。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规定是什么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五、青海公共租房廉租房

第一、公共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申请程序

一、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三)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廉租房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属孤寡老人、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转业复员军人以及受到当地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提供相关证明;

(五)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三、申请廉租房的程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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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于都县农村拆迁房补偿标准,于都县拆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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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阮月晓

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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