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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涟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要征耕地占用税对吗

更新时间:2024-12-23 09:44  发布:2024-08-29 04:1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苏北涟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要征耕地占用税对吗,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

苏北涟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要征耕地占用税对吗

一、苏北涟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要征耕地占用税对吗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该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因此,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需要依法缴纳该税。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三条还明确了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式,即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是免缴耕地占用税的,但这并不包括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

综上所述,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是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

二、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

法律主观: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稳步提高,农民居住环境也有了很大改善。 网 小编为你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但随之而来的是,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的规模也不断扩大,以苏北的 涟水县 为例,2008年-2010年累计已批占用农民建房耕地1084亩,年均占用耕地361亩,累计应征耕地占用税1466万元,但实际征收为零。因此,切实加强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工作,既是 地税 征管部门责无旁贷的工作职责,也是急需思考的重要课题。 目前农民建房用地主要形式渐渐转变为中心村用地,过去零散、单户式用地在不少地方已渐渐停止审批。据笔者调查,涟水县共有19个乡镇,中心村覆盖面达100%,在365个行政村中,中心村覆盖率达20%,而每年中心村的建设数量还在增加。中心村新征用的土地大多都是基本农田,过多过快占用耕地会严重影响到粮食产量。农村中心村建设可谓是当前发展中的矛盾交织体,需要政府的引导和调节,使之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构建和谐幸福社会、保证可持续发展方向,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的作用不容忽视。首先,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是国家直接采用经济手段来保护耕地的一项重要措施,对限制乱占滥用耕地,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次,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是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资金来源。国家对耕地占用税的使用方向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是农业重点开发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之一。实行专款专用,完全用于增加农业投入。第三、加强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征收是严肃税法、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需要。第四、加强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也是建立税收风险预警机制的工作需要。如何有效防范税收风险,防止在局部范围内、某项税种上呈规模性流失税收是当前税收征管工作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对积极构建税收风险管理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征收难这一现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最主要的原因,是惠农政策的实际操作难给征收工作带来的影响。政策规定农民建房减半征收,并对原 宅基地 恢复耕种的等面积范围内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但依目前的情况执行很难。 要解决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征收问题,笔者认为单凭地税部门的自身努力是无法达到的,需要多部门的关注和支持,需要广大农民的理解和税法遵从,需要灵活而完善的 税收优惠 机制。 首先,对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实行“先征后惠”政策,依法足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将优惠政策由事前、事中放置于事后,采取先征后惠的方式执行农民建房减半征收和复耕不征税的优惠政策。 其次,充分发挥地税征管主力军作用,依法做到应征尽征、应收尽收。1、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构建良好的耕地占用税征收氛围。2、建立有效的排查摸底机制,全面夯实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基础工作。把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纳入正常稽查范围;加强同用地审批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农村中心征地面积及分布情况,将 纳税 环节前置,并将批准用地时间、纳税人情况、区域分布、占地面积、应缴税额等相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建立信息管税制度,使征管工作更趋主动性。3、建立有效的纳税申报机制和监督机制,强化对纳税人的责任约束。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三、非法建房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法律分析:非法建房首先就是不合法的,提及不到缴税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三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四、建设用地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法律分析:就看实质上有没有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税是指只要占用耕地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不论“集体建设用地”,还是建设用地,均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法律依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四条 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五、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存在问题

法律分析:1、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2、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条规定减税的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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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苏北涟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涟水县农村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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