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广西梧州拆迁房补偿标准,广西农村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人员安置如何

更新时间:2024-12-22 14:14  发布:2024-09-01 13:0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广西梧州拆迁房补偿标准,广西农村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人员安置如何,根据广西农村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政策,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一)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

广西梧州拆迁房补偿标准,广西农村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人员安置如何

一、广西梧州拆迁房补偿标准,广西农村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人员安置如何

根据广西农村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政策,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

(一)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

(三)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

(四)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

(五)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

(六)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口的人员;

(七)原有常住户口,正在劳教或服刑的人员;

(八)小城镇建设试点中因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下放知青和60年代下放老居民落实政策就地农转非、土地征用就地农转非及整体撤组转居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

(九)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被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第十三条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照顾对象为:

(一)安置人口中,符合大龄青年(达到法定婚龄尚未结婚的人员,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未婚)照顾条件的增加照顾人口壹人。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只能按照顾人口壹人计算;计划外生育的大龄青年不增加照顾人口;过渡期限内达到大龄青年的增加照顾人口壹人;过渡期限内达到大龄青年并结婚的增加安置人口壹人;

(二)祖籍在拆迁范围内并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无人居住的走空户,可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被拆迁房屋实际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实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执行,超出实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执行。被征地拆迁人只能购买房屋不得领取货币化安置补贴;

(三)已婚的被征地拆迁人尚未生育者,在夫妻两人正常安置的情况下可增加照顾人口壹人,如过渡期内婴儿出生并报进户口的列入安置人口,在有安置房可供情况下因本人原因延长过渡期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四)被征地拆迁人系单身(鳏、寡、孤、独)且只能单独安置的,可在正常安置的基础上增加照顾人口壹人;

(五)原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在拆迁范围内安排宅基地建住宅,或通过购买在拆迁范围内取得住宅,且其他地方无住宅的居民户,其常住的家庭成员可列为照顾人口。但照顾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其原住宅的建筑面积,超过部分按市场价执行。

二、广西征地拆迁单位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

一、全区各县、市、区的水田、旱地、菜地、果园、鱼塘的三年平均年产值基数标准

单位:元/亩

市、县、区

水田旱地

菜地园地鱼塘

备注糖料蔗地其他旱地

一类

南宁市辖区、柳州市辖区、桂林市辖区、梧州市辖区、北海市辖区、钦州市辖区、贵港市辖区、玉林市辖区、武鸣县、柳江

县、柳城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

平乐县、荔浦县、苍梧县、藤县、岑溪市、合浦县、灵山县、浦北县、平南县、桂平

市、兴业县、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北流市、横县、平桂区、八步区、宜州市、田阳县。

1、南宁市辖区、柳州市辖区、桂林市辖区和梧州市辖区的产值基数

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浮,但最高不能超过10%。

2、土地(耕地)三年平均产值基数是平均标准,已经包含土地(耕地)的复种、套种、间种和立体种养等综合利用

二类

阳朔县、临桂县、永福县、资源县、灌阳县、恭城县、蒙山县、防城港市辖区、上思县、东兴市、

凭祥市、宾阳县、上林县、隆安县、扶绥县、江州区、宁明县、龙州县、合山市、鹿寨县、象州县、武宣县、

兴宾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县、右江区、田东县、平果县、金城江区。

三类

龙胜县、马山县、大新县、天等县、融安县、三江县、融水县、金秀县、忻城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县、西林县、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县、都安县、大化县。

说明:经济林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基数标准,按同类市、县、区园地产值基数标准执行。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用材林地、薪炭林地及其它林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基数标准,按同类市、县、区旱地产值基数标准执行。

二、被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物类型

单位补偿标准

(一)农村房屋

1、混合(砖)结构元/平方米

400-600

2、砖(石)木结构(1)青砖、红砖、砌砖元/平方米300-500(2)泥砖元/平方米

250-350

3、其他结构(1)木结构元/平方米300-500(2)泥墙瓦面元/平方米250-350(3)泥墙草面元/平方米150-250(4)其他元/平方米120

(二)电力设施

1、220伏送配线路万元/公里3.6-4.22、380伏送配电线路万元/公里5.7-8.03、1万伏输电线路万元/公里9.7-12.04、迁移变压器元/千伏安400

(三)电信设施

1、市内电缆工程(1)架空100对万元/公里5.0-6.0(2)管道200对万元/公里5.2-9.0

2、光缆线路

(1)架空12芯万元/公里2.5

(2)直埋24芯万元/公里4.5

(3)有线电视同轴电缆线路万元/公里

(四)水利设施

1、水柜、水池(200立方米以下)元/立方米200-250

2、水井元/眼1300-2200

(五)其他设施

1、沼气池元/立方米450-520

2、坟墓元/座400-500

3、晒场元/平方米50

4、围墙60-80元/平方米

三、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一)城市(镇)房屋拆迁的补偿。按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广播电视线路的补偿。参照同类的电信线路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三)具有相当规模、内容复杂或补偿投资较大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专项设施迁建补偿。其迁建设计应以恢复原功能、原规模、原标准为原则,概算投资以不突破迁建成本为限并适当考虑旧物利用。

(四)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比照本标准同类项目的补偿标准或按照恢复原功能、原规模、原标准的原则,由项目业主与被拆迁物主协商确定。

四、宅基地的补偿

(一)需要回建的,纳入项目建设用地,由业主提供相当的回建宅基地。

(二)不需要回建的,由业主按《2006年至2008年全区各市、县、区的水田、旱地、菜地、果园、鱼塘的三年平均年产值基数标准》中的其他旱地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

五、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被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具体情况、依照本标准制订具体补偿方案。

三、广西征地补偿最新法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征地的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1、具体标准来讲,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就大的标准来讲: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需按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则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来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4、若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由于各地的土地价值有所差异,所以各省的规定也各不相同,且如果想知晓片区内的具体补偿标准,还是要以补偿安置方案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四、广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广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被征收的土地的原来的用途进行计算。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含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用。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指的是耕地在被征收之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被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广西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广西征地补偿政策

广西征地补偿最新法定标准的规定是: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农民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平均标准由现行的每亩26496元调整至每亩32990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广西梧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梧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梧州2021年拆迁

梧州市拆迁

2021梧州拆迁范围

广西梧州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2025年梧州拆迁范围

梧州市拆迁规划

梧州2022年拆迁规划

梧州市拆迁办

梧州市最新的征地补偿价格

梧州市最新的征地补偿价格

梧州2020年征地具体标准

2021年梧州征地规划

广西梧州征地补偿标准文件

梧州征地网

梧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广西梧州土地征收价格表

梧州征收计划

梧州2020年征地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梧州拆迁补偿金费用标准,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梧州市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表,梧州市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洪苑小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广西梧州物业法有多少条: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梧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广西农村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人员安置如何: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梧州找律师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有哪些,诉讼收费标准参考,梧州找律师法律服务如何收费,律师费收费范围参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藤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梧州藤县搬迁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广西梧州拆迁房补偿标准,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梧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2024全文

梧州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版,梧州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梧州市拆迁补偿标准?广西梧州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梧州车管所24小时咨询热线,梧州车管所周六周日上班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广西《梧州市市辖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8年施行版本: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梧州市市辖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补充意见(试行)》选择产权置换房屋为框架结构的按1∶1.15置换: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梧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补充意见》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按照1∶1.2进行房屋置换: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广西梧州拆迁房补偿标准,梧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陈航昭

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页面浏览:3401
文章编辑:陈航昭
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