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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拆迁补偿标准,丹阳市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12-23 05:03  发布:2024-09-10 23:1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田园拆迁补偿标准,丹阳市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依法征收(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涉及国有土地需补偿安置的,参照集体土地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第六第征收(用)土地按

田园拆迁补偿标准,丹阳市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田园拆迁补偿标准,丹阳市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依法征收(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涉及国有土地需补偿安置的,参照集体土地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第六第征收(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

(一)征收(用)耕地(含蔬菜地),按该土地被征收(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二)征收(用)精养鱼塘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计算,征收(用)一般鱼塘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计算;

(三)征收(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计算;

(四)征收(用)其它农用地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五)征收(用)未利用地,按耕地被征收(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

(六)征收(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耕地被征收(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低于每亩1400元的,按1400元计算;在册菜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2000元。

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每一个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3000元。被征地农民人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取整):被征地农民人数=被征收(用)的农用地数量÷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征收(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不安置人员。

征收(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确定(具体标准见附表

一、二)。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及多年生的经济林木,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突击抢栽的,不予补偿。特种经济作物补偿由用地双方协商解决。

建立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征收(用)地单位在将征地方案报至批准机关前,将所有征地补偿费用足额预先存入征地补偿款专户,确保征地补偿款能及时足额兑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市国土部门应当将8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划入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将剩余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者。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

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纳入公积金管理,实行组(村)有镇管、封闭运作,该项资金必须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也可用于补贴村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资金,以及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不得挪作他用。

二、丹阳市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的?

依法征收(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涉及国有土地需补偿安置的,参照集体土地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第六第征收(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

(一)征收(用)耕地(含蔬菜地),按该土地被征收(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二)征收(用)精养鱼塘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计算,征收(用)一般鱼塘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计算;

(三)征收(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计算;

(四)征收(用)其它农用地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五)征收(用)未利用地,按耕地被征收(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

(六)征收(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耕地被征收(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低于每亩1400元的,按1400元计算;在册菜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2000元。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每一个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3000元。被征地农民人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取整):被征地农民人数=被征收(用)的农用地数量÷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征收(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不安置人员。征收(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确定(具体标准见附表

一、二)。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及多年生的经济林木,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突击抢栽的,不予补偿。特种经济作物补偿由用地双方协商解决。建立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征收(用)地单位在将征地方案报至批准机关前,将所有征地补偿费用足额预先存入征地补偿款专户,确保征地补偿款能及时足额兑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市国土部门应当将8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划入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将剩余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者。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纳入管理,实行组(村)有镇管、封闭运作,该项资金必须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也可用于补贴村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资金,以及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不得挪作他用。

三、丹阳市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应该如何的?

依法征收(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涉及国有土地需补偿安置的,参照集体土地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第六第征收(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

(一)征收(用)耕地(含蔬菜地),按该土地被征收(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二)征收(用)精养鱼塘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计算,征收(用)一般鱼塘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计算;

(三)征收(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计算;

(四)征收(用)其它农用地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五)征收(用)未利用地,按耕地被征收(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

(六)征收(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耕地被征收(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低于每亩1400元的,按1400元计算;在册菜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1800~2000元。

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每一个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3000元。被征地农民人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取整):被征地农民人数=被征收(用)的农用地数量÷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征收(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不安置人员。

征收(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确定(具体标准见附表

一、二)。青苗补偿费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及多年生的经济林木,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突击抢栽的,不予补偿。特种经济作物补偿由用地双方协商解决。

建立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征收(用)地单位在将征地方案报至批准机关前,将所有征地补偿费用足额预先存入征地补偿款专户,确保征地补偿款能及时足额兑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市国土部门应当将8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划入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将剩余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者。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

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纳入公积金管理,实行组(村)有镇管、封闭运作,该项资金必须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也可用于补贴村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资金,以及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不得挪作他用。

四、丹阳农村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城镇集聚发展区范围:曲阿街道、云阳街道、丹北镇北部、界牌镇。做强中心城镇,辐射带动乡村地区一体化发展,推动乡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镇村布局应对策略1、基于村庄基础条件,选取人口相对较大、配套设施相对较好的村庄,建设用地相对集约的村庄,并按照1000米的公共服务半径校核确定规划发展村庄;2、设施配套体现级差效应,促进集聚集约;3、积极开展村庄用地整理,促进集中集聚建设,注重节约土地;乡村休闲发展区范围:访仙镇、曲阿街道东部、丹北镇南部、延陵镇西部。凸显生态、历史文化特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发展旅游业,并与农业生产相结合。镇村布局应对策略:1、基于村庄资源条件,如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特色农业和手工业,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村庄,在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基础上,重点培育特色村;2、设施配置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根据特色类型,配置特色化的公共服务设施;3、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村庄发展及乡村旅游设施建设;乡村田园发展区范围:司徒镇、陵口镇、吕城镇、珥陵镇、导墅镇、皇塘镇、延陵镇东部发展目标着重加强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观光农业。镇村布局应对策略:1、基于村庄基础条件,选取人口相对较多,建设用地相对较大、设施相对较好、交通方便等条件的村庄,并按照500米的公共服务半径校核确定规划发展村庄;2、完善乡村地区设施配套,满足农民生活、生产各项需求;3、积极开展村庄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条件适度新增建设用地,农房更新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促进集中集聚发展;

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2023年丹阳市准备拆迁的地方

2023年丹阳市计划进行拆迁的地区涉及7个村庄,这是根据丹阳市发布的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得出的信息。

这个公告详细规定了征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旨在确保拆迁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拆迁工作包括前期准备、房屋拆迁、政府供地(通过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以及建设阶段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以保障被拆迁户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应当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土地产值等因素确定,以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应当按照其实际价值给予补偿。这些法律规定为丹阳市的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依据,确保了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整个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法律规定,以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城市的有序建设和发展。

综上所述,丹阳市在2023年的拆迁工作将覆盖七个村庄,实施详细的补偿安置方案,并遵循严格的流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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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田园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园田地动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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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苗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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