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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事务

政府非法征地引发流血事件 圣运挺身助维权

更新时间:2024-12-27 00:58  发布:2018-05-22 14:3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政府非法征地引发流血事件 圣运挺身助维权自己的土地被非法占用,交涉无果后产生激烈冲突,村民情急之下枪杀两人,被判死刑。原告民事诉讼第三人非法占用土地,第三人称自己占用土地为政府批准,于是原告再告盐湖区政府,政府辩称未占用原告土地且行为合法。

政府非法征地引发流血事件 圣运挺身助维权

       自己的土地被非法占用,交涉无果后产生激烈冲突,村民情急之下枪杀两人,被判死刑。原告民事诉讼第三人非法占用土地,第三人称自己占用土地为政府批准,于是原告再告盐湖区政府,政府辩称未占用原告土地且行为合法。一次非法征地,引发三类诉讼,在这场行政诉讼中,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团队的律师该如何帮助当事人?法院又当如何判决呢? 

【基本案情】

       秦先生等一家(六人)居住在山西省运城市某村,六人在盐湖文化产业园区附近拥有合法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并一直在此耕种作为经济来源。2013年中旬的一天,六人发现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被身份不明的人员所占用,用于建设房屋。询问了解下,六人发现,这群人属当地的一家投资公司,他们表示所为是经盐湖区人民政府批准,已然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依照合同在文化产业园区建造汽车用品城。秦某等人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没有征用程序,政府哪里来的权利支配自己的土地呢?辗转之下,六人找到盐湖区政府以求补偿征收费用,但政府希望以租代征,秦某一家并不愿意,于是盐湖区政府采取强硬手段——到六人的土地上破坏耕地。眼看辛苦耕作的劳动果实被折腾得满目疮痍,六人不得不采取反抗,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最终发生了行为冲突,秦先生的儿子在混乱之中错手致两人死亡,一审被判死刑。

       一场非法征用土地引发了如此重大的后果,自己虽有错,却是政府与第三人非法占用自己的土地在先,一家人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为了证明刑事一审判决不公,也继续守护自己的耕地,秦先生一家将第三人即山西某投资公司告上了法庭,但第三人拿出了与盐湖区政府签订的协议,表示自己占地是政府批准的。

       沉冤难雪,一家人实在寝食难安,而圣运律师事务所让他们看到了曙光。

 
【行政诉讼焦点】

       民事诉讼不成,一家人决定进行行政诉讼,状告政府非法转让土地。为了提高胜诉的可能性,他们来到了北京寻求帮助,委托了承诺"只为被拆迁人和被征收人维权"并在此方面有丰富胜诉经验的圣运律师事务所,希望能为自己讨回公道,同时通过行政诉讼的胜诉影响刑事诉讼的结果——让儿子尽可能减轻判刑。

了解了前因后果,圣运律师王有银和
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接受了一家人的的委托。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首先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盐湖区政府公开征地手续及征收公告,随后又将盐湖区政府告上法庭,有趣的事情发生了:被告代理人在庭审过程说"手续我们有,但是不能给。"法院依法判决政府按时公开。但是法院判决的执行阶段之后,政府又回应:"我们没有,这个手续归区级政府公开。"

       根据这前后矛盾的答复,王有银和
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推测认定区政府没有合法征收手续,他们表示:"在所有材料被告都拿不出的情况下,我们就认定,对方这种非法转让耕地并允许第三人在耕地上建设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政府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亦是无效的。"

       而在庭审过程中,政府又辩称:自己没有征用六原告所谓的承包地,他们的承包地不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协议中的项目用地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但是经过圣运
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等人的庭审举证质证,可以证实项目实际上占用了原告的全部土地,实际建设与图纸存在相当大的出入,这一点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与第三人山西某公司签订的《运城市盐湖文化产业园xxx合作协议》无效。

【行政胜诉对刑事诉讼的影响】

       秦先生儿子一审判决死刑,但在二审中,法院认为一审并未对基本事实调查清楚。为什么会杀人,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杀人是有先决原因的,即政府的违法征地及一系列强硬作为。

       对于这一家六口人来说,得到政府的补偿倒是次要,最重要的是"孩子可以活着出来",因此,证明政府违法行为在先就至关重要,当事人希望得到行政胜诉的判决书以影响刑事案件。现丁某所涉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由北京市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律师代理。

【律师说法】

       王有银律师表示,征地拆迁工作不断规范、走向正规化的今天,流血冲突案件似乎已经不那么骇人听闻。但究竟是因为流血太多而麻木了,还是因为征地拆迁真正做到了阳光透明、公开合理?我们当然希望是后者。广大失去土地的百姓在遭遇权益侵犯时,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因为正义的律师将会成为维权的坚实保障,而圣运律所,承诺"只为被拆迁人维权",也将践行这一诺言,与农民永远站在一起,"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王有银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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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陈博扬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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