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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江苏胜案:补偿决定程序不合法,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更新时间:2024-12-22 14:48  发布:2021-03-14 17:2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江苏胜案:补偿决定程序不合法,圣运律师助力维权!委托人  :丰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江苏胜案:补偿决定程序不合法,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委托人  :丰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丰先生是江苏某县人,在县里拥有合法建造的房屋主要用于生活居住。2019年年底,县政府在丰先生所在村集体张贴了房屋征收决定,以改建项目为由,将丰先生的房屋纳入了征收范围。数月后,县政府向丰先生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但并未给丰先生合法合理的补偿。无奈之下,丰先生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经过协商、沟通、复议及诉讼等程序,使案件有效推进,取得了重要进展,也发现了征收补偿决定的违法之处。


   圣运律师认为,首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负有在本行政区域作出补偿决定的法定职权,因此县政府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再有,法律也规定了对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周边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本案中,虽然征收人员向丰先生送达了评估报告,但丰先生并未对此报告进行确认,征收人员也并未告知丰先生对评估结果不服时的救济途径。因此,在这样的评估报告基础上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存在着程序上的缺陷,应当被依法撤销。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判决县政府于六十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该胜诉判决为丰先生的合法权益能得以维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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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冯立影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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