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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山西胜案:承包地突遭强制征收,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更新时间:2024-12-22 11:18  发布:2021-01-18 09:3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山西胜案:承包地突遭强制征收,圣运律师助力维权!委托人  :张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山西胜案:承包地突遭强制征收,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委托人  :张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县政府


第三人:村民委员会















案情回顾









   张先生等人是山西省吕梁市某村村民,在村内拥有合法承包地。村民委员会于两年前向张先生等人作出了《告知书》,告知其河滩已被县政府、县委确定为移民集中安置点。张先生等人的土地位于该项目用地范围内,需要对其土地进行强制征收。无助的张先生等人不知道该采取何种方式维权,只得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在维权过程中,圣运律师协助张先生等人整理了相关证据与案件资料,认为《告知书》的具体规定的与征收补偿的相关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在做好相关准备后,圣运律师协助张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进行土地征收工作。本案中涉案《告知书》确定了张先生等人土地补偿的面积,土地补偿费、地面附属物补偿费等具体金额,明显为张先生等人设定了权利和义务,其实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因此村委会作出的《告知书》应当视为是由县政府层层委托作出的行政行为。在诉讼过程中,县政府一直未提供证据证明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甚至坚持并未委托村委会作出该《告知书》及实施相关征地行为。综上来看,该份《告知书》的作出存在事实不清晰、不合理之处,应当被撤销。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县政府委托村委会作出的《告知书》,责令县政府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该胜诉判决使张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初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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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路洋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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