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研究

【圣运第2115胜案】辽宁胜案:对信息公开申请视而不见,圣运律师助力判决确认违法!

更新时间:2025-04-04 03:09  发布:2020-06-27 22:1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第2115胜案】辽宁胜案:对信息公开申请视而不见,圣运律师助力判决确认违法!委托人:董女士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桓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案情回顾    董女士在"八卦城复建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有

【圣运第2115胜案】辽宁胜案:对信息公开申请视而不见,圣运律师助力判决确认违法!

委托人:董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桓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案情回顾



    董女士在"八卦城复建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有三处房屋,2014年被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实施征收。董女士眼见着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将收到侵犯,经过考虑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因此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圣运律师启动了系列性的相关程序。首先,圣运律师协助董女士向桓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八卦城复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据邮件查询显示2019年4月,董女士的申请已经被他人代签收了,但随后一直未收到答复。于是在2019年9月,圣运律师协助董女士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桓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法,并责令其履行公开法定职责。在随后的审理过程中,桓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4月向董女士公开了相关的信息。

 

    圣运律师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桓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如果其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发展和改革局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董女士的申请给予答复的行为应当属于违法行为。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桓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法。












上一篇:河北胜案:土地遭遇强推如何应对,圣运律师助力成功维权!

页面浏览:5704
文章编辑:王有银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圣运第2116胜案】贵州胜案: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圣运律师成功助力上诉维权!
下一篇:【圣运第2114胜案】吉林胜案:不履行查处职责,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