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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圣运第2084起胜案】安徽胜案:限拆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更新时间:2024-12-22 16:11  发布:2020-05-28 14:4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第2084起胜案】安徽胜案:限拆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圣运律师助力维权!委托人:杨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和县乌江镇人民政府案情回顾    杨先生是和县乌江镇四联村委会徐八自然村村民,位于村内的房

【圣运第2084起胜案】安徽胜案:限拆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委托人:杨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和县乌江镇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杨先生是和县乌江镇四联村委会徐八自然村村民,位于村内的房屋因明发江湾新城项目被纳入征迁范围。2019年5月30日,乌江镇政府作出限拆认定,在认定书中称:"限定你户在2019年6月3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我镇将予以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户承担。"这份告知对杨先生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杨先生的合法财产权益,因此杨先生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开展了相关的系列程序。圣运律师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后得知,杨先生的父亲曾经在涉案地块上办理过宅基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因此应当被视为合法。然而,乌江镇政府给杨先生作出的限拆认定中称,宅基地上的附属房屋为违法建设,限其3日内自行拆除,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再有,圣运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和县乌江镇人民政府在作出限拆认定前,应当对涉案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具体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予以核实。本案中的证据,不能证明乌江镇政府已经对上述情况予以核实,证据也不足以证明乌江镇政府在作出限拆认定前对涉案房屋进行现场检查、勘验,不仅如此,其更未告知杨先生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因此,这样的限拆认定作出的程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综上,圣运律师协助杨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诉讼结果



    法院在查明案情后,采纳了圣运律师的相关意见,撤销了和县乌江镇政府作出的认定书,这也为之后杨先生能在征收中争取到合理补偿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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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冯兴元教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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