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研究

【圣运第2069起胜案】内蒙古自治区胜案:申请村务公开却未见完整答复?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更新时间:2024-12-22 13:24  发布:2020-05-09 13:4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第2069起胜案】内蒙古自治区胜案:申请村务公开却未见完整答复?圣运律师助力维权!委托人  :常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人民政府案情回顾    常先生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

【圣运第2069起胜案】内蒙古自治区胜案:申请村务公开却未见完整答复?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委托人  :常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常先生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城坡村井渠社村民,因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常先生位于井渠社的宅基地与承包地被占用。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常先生的合法权益,因此他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拟定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并迅速启动了相关的程序。首先,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为了核实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常先生特向薛家湾镇城坡村村委会申请了村务公开,请求公开历年来城坡村村委会与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书》;项目用地补偿费用使用、分配方案及账目明细。然而,薛家湾镇城坡村村委会于2019年4月12日收到常先生的村务信息公开申请后,一直未予以任何答复。鉴于这样的状况,圣运律师再次协助常先生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镇政府寄送了《督促履行申请书》,请求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督促薛家湾镇城坡村村委会履行村务公开的职责。然而,镇政府签收后,并没有如常先生所愿全面履行敦促村务信息公开的职责,而是仅向常先生公布了部分文件。

 

    在本案中,圣运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常先生在向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城坡村村委会申请村务公开无果的情况下,向镇政府邮寄了督促履行申请书,但镇政府只邮寄了部分材料,而且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常先生申请事项作出答复意见或处理结果。这样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未依法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因此,圣运律师协助常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诉讼结果



    在开庭过程中,圣运律师有理有据地阐述了代理意见,法院经查明案情后,也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在判决中责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常先生作出书面答复或者处理结果。




上一篇:河北胜案:土地遭遇强推如何应对,圣运律师助力成功维权!

页面浏览:5002
文章编辑:郭建炜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圣运第2070起胜案】甘肃省胜案:强拆自建房屋程序违法?圣运律师助力上诉维权!
下一篇:【圣运第2068起胜案】河南胜案:以当场答复为由未对信息公开申请视而不见?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