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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第2022起胜案】甘肃胜案:县政府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更新时间:2025-04-02 12:26  发布:2020-03-25 13:4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第2022起胜案】甘肃胜案:县政府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圣运律师助力维权!委托人:杨女士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会宁县人民政府案情回顾    杨女士在甘肃省会宁县会师镇教场西路新二巷合法拥有7

【圣运第2022起胜案】甘肃胜案:县政府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委托人:杨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会宁县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杨女士在甘肃省会宁县会师镇教场西路新二巷合法拥有75号房屋的产权,并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2013年3月,会宁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会宁县文昌中学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杨女士得知了因会宁县文昌中学建设,会宁县教育局要对附近的304户房屋进行拆迁。因担心自己的固定居所及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杨女士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想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拟定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并迅速启动了相关的程序。首先为核实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圣运律师协助杨女士于2019年5月17日向会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杨女士房屋所涉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决定、安置补偿方案以及公告。但截止至2019年6月27日,会宁县人民政府对于杨女士合理合法的信息公开申请一直都置之不理,未回复任何有效信息。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是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还早呢功夫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会宁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20日收到了杨女士的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一直未予以答复,这显然是违反上述法定程序的。因此,圣运律师协助杨女士提起了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查明案情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会宁县人民政府为按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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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刘佳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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