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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以案说法: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如何安置补偿

更新时间:2025-04-04 09:25  发布:2018-05-25 11:5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以案说法: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如何安置补偿【案例简述】        A省B市胡先生居住的房屋是90年代国营单位分配的公房,后来单位改革,按照有关房改政策出台了单位房改政策细则,根据相关规定,胡先生缴纳了相关房改费用。但后来单位破产,办理产权

以案说法: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如何安置补偿

【案例简述】

        A省B市胡先生居住的房屋是90年代国营单位分配的公房,后来单位改革,按照有关房改政策出台了单位房改政策细则,根据相关规定,胡先生缴纳了相关房改费用。但后来单位破产,办理产权证明的事情便搁置下来。

        原单位地皮被拍卖到某地产公司名下,2008年,该地产公司欲将原单位职工宿舍房屋进行拆除并进行商品房开发,在开发商与大家多次协商无果后,发出限期搬离通告。因上述房屋居住人无相关房屋产权证书,而土地的使用权已转移到该地产公司名下,地产公司表示,仅对房屋居住人支付极低的补偿。

【法律分析】

        简单的说,涉案房屋系合法建造,不存在权利瑕疵,胡先生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胡先生及家人在上述房屋内已生活居住20余年,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因为其房屋并非违章建筑,也并非是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在实际案件中,拆迁人如果遇到非自身原因导致没有成功办理房屋产权证,不知道自己用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才造成了后续一系列问题无法解决。在此情况下,咨询专业办理房屋拆迁征收业务的律师将会使维权过程事半功倍。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是国内第一家公开承诺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律所,多年来在征地拆迁代理中成绩斐然,曾创下2015年上半年胜诉案例达200余件的佳绩,为业内先进水平,如您需要我们的帮助,欢迎来电垂询或来律所实地考察,圣运将以勤勉的态度,专业的法律水平为您竭诚服务!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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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冯立影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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