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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安徽城市拆迁案例: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更新时间:2024-12-22 14:15  发布:2018-05-25 11:5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安徽城市拆迁案例: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北京拆迁律师【案情简介】        魏先生在安徽省滁州市拥有房屋一套,迫于生计,魏先生用自己的房屋合法经营了一家回收站。2011年,当地政府部门要进行修路项目,其中魏先生的房屋

安徽城市拆迁案例: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北京拆迁律师
【案情简介】

        魏先生在安徽省滁州市拥有房屋一套,迫于生计,魏先生用自己的房屋合法经营了一家回收站。2011年,当地政府部门要进行修路项目,其中魏先生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但是拆迁时给的安置补偿费过低,魏先生没有同拆迁方达成一致。后为尽快动工,负责拆迁部门以魏先生几年前曾经收过赃物为由,让公安机关立案,将魏先生予以刑事拘留,并将魏先生家的600多平方米的建筑认定为违章建筑,同时以释放魏先生不判刑为条件逼迫魏先生的妻子单方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维权掠影】

       看到丈夫被公安机关刑拘,魏先生的妻子实在是心有不甘,想着一家人安分守己的过着小日子怎么现在就落到这步田地,她深知丈夫被抓和房屋拆迁之间是脱不了干系的。而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官官相护,要想给自己家讨个说法,就必须找律师帮助其维权。下定决心之后,魏先生妻子来到了在拆迁维权领域口碑一流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了圣运律师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圣运律师介入案件之后,根据魏先生妻子提供的案件信息,很快的就为该案件制定出了一套维权方案。在圣运律师的指导帮助下,魏先生妻子首先向违法刑拘其丈夫的公安机关提交了人身及财产保护申请书,希望借此一方面可以让公安机关快点放了魏先生,另一方面避免对魏先生一家财产损失继续扩大。在实行了该维权举措之后,公安机关很快就放了魏先生,一家人终于得以团聚,看到请律师维权确实是起到了效果,魏先生一家更加信心满满的坚持要将维权进行到底。为了加大维权力度,圣运律师加班加点为魏先生起草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指导魏先生向当地主管拆迁工作的部门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

        拆迁方看到魏先生请律师维权,情急之下,竟然以魏先生的妻子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为由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被拆迁人魏先生一家履行协议。拆迁方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愚蠢一告,给自己挖了一个大陷阱。圣运律师早就看出了对方破绽,索性将计就计,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圣运律师提出魏先生和妻子作为涉案房屋的共有人,均具有被拆迁人身份,故被拆迁人应当与产权人魏先生夫妇共同进行协商,签署安置补偿协议。该房屋做为魏先生夫妇共有财产,魏先生妻子未经其丈夫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其转让行为无效。听到圣运律师做出这样的巧妙答复,拆迁方自知理亏,迫于压力,于是主动找到魏先生夫妇重新商谈拆迁安置补偿事宜,同意对给予魏先生夫妇合理满意的补偿款,并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律师说法】

        古语云"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在拆迁维权过程中,这句古语更是被表现的淋漓尽致。因为拆迁活动中往往牵涉到规划局、国土局和各级政府部门,老百姓做为被拆迁方,要想权益不被肆意侵犯,拿到合理满意补偿款,就必须和拆迁方在理论过程中做到有法有据。而处理拆迁案件多要用到《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老百姓要把这些法律法规全部吃透,再与自身案件做到恰当结合,实属不易。因此专业拆迁律师的存在,就犹如黎明前闪烁于天际边的启明星,为被拆迁户在维权路上指明了方向。圣运律师想大声的告诉各位被拆迁户,不管在拆迁维权的路上有多难,拆迁律师将陪您一起在黑夜中前进,共同迎接胜利的曙光。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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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李轩教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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