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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更新时间:2024-12-22 20:47  发布:2018-05-25 11:5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山东省房屋拆迁怎么补偿?随着山东省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城市周边的房屋面临被拆迁,而被拆迁者最为关注的无疑是拆迁补偿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山东省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谈到房屋拆迁补偿

山东省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随着山东省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城市周边的房屋面临被拆迁,而被拆迁者最为关注的无疑是拆迁补偿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山东省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谈到房屋拆迁补偿,首先需要弄明白被拆迁房屋的性质。若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的计算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基本的原则是拆一还一,这里自不多说。若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其补偿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房屋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二是作为地上附着物的房屋。《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山东省据此制定了《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可见山东省的房屋拆迁土地补偿和房屋补偿是分开的,土地的补偿价格由省政府批准执行,作为地上附属物的房屋补偿价格由设区的市制定,报省政府价格、财政等部门批准执行。

       另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也就是说不管是山东省还是国土资源部,都规定拆迁农民房屋的,都应当保障农民的居住条件,做到国务院规定的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现实中,有些地方政府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宅基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农民进行补偿,对房屋按地上附属物进行补偿,不同意的就强行拆除农民房屋,往往导致被拆迁人拿到的补偿标准较低,降低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这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在此提醒农民朋友,若碰到这种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强拆情况,还需要聘请专业律师维权。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就代理过山东省某市9户村民诉当地人民政府强制拆迁行为违法的案件,最终帮助委托人争取到了满意的补偿。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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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李娜娜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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