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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安徽农村拆迁案例:圣运律师出击,撤销拆通知

更新时间:2024-10-30 13:29  发布:2018-05-25 11:3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安徽农村拆迁案例:圣运律师出击,撤销拆通知[案件简介]        张先生是安徽省太和县的一位居民,2015年10月8日,张先生收到太和县人民政府要求10月10日前将其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搬迁,以达到拆迁条件,逾期将强制拆除。为了守护自己家园

安徽农村拆迁案例:圣运律师出击,撤销拆通知

[案件简介]

        张先生是安徽省太和县的一位居民,2015年10月8日,张先生收到太和县人民政府要求10月10日前将其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搬迁,以达到拆迁条件,逾期将强制拆除。为了守护自己家园、保证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张先生来到了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了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律师王亚范为他出谋划策。

[维权掠影]

       在王优银主任和王亚范律师的帮助下,张先生于10月10日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位律师指出,原告张先生在太和县拥有合法房屋一处,而该太和县政府委托的某拆迁指挥部却向张先生下达通知要求其全部搬迁。 此通知严重侵害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请求确认该通知违法并且予以撤销。

       太和县政府辩驳称拆迁指挥部作出的通知与其无关,其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主张通知仅涉及程序,不影响原告的权利义务;并且由于原告张先生曾经签署过

助拆协议,所以其通知行为合法。

        对上述太和县政府的主张,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并没有予以支持。对于第一个主张,法院指明,由于拆迁指挥部是太和县政府设立并且受其委托的,所以拆迁指挥部作出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太和县人民政府承担。对于第二个主张,其要求张先生拆卸门窗、物品全部搬走已经对当事人权利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具有可诉性。对于第三个主张,县政府对于其行为的合法性具有举证责任,对此其并没有在期限内举证,所以应当予以撤销。综上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请求。

  
[律师说法]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时有行政机关行为违法情况的发生。当事人若不及时、正确的维权很可能使得自身权益收到非法侵害。若存在行政决定例如拆迁通知等违法的情况,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相关通知以维护自身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尽量寻找专业人士予以支持和帮助。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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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邓海凤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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