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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圣运捷报:复议浙江德清政府征收决定胜诉

更新时间:2025-04-04 05:08  发布:2018-05-25 11:1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捷报:复议浙江德清政府征收决定胜诉 【 申 请人 】 蒋先生、郑女士等8人【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 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蒋先生、郑女士等8人均是德清县某镇的居民,在

圣运捷报:复议浙江德清政府征收决定胜诉

【 申 请人 】 蒋先生、郑女士等8人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 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蒋先生、郑女士等8人均是德清县某镇的居民,在该镇某大街拥有合法的商业用房并从事经营活动。2013年,8位原告的商业用房所在区域被德清县政府征收。但是对于该征收的程序,原告存有疑义,又局限于法律知识上的欠缺,于是通过多方打听,便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咨询,并随后委托了圣运律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两位律师在接受了申请人的委托后,对相关材料和案件事实进行了专业的研究和分析。

    为核实征收的合法性,两位律师首先决定帮助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于是,在2015年2月6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书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有关该征收的相关政府文件。2015年3月24日,申请人收到告知书,始知被申请人作出了《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某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征收决定,程序和实体上均违法。在整理相关的证据资料后,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申请人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追究德清县政府违法征收的责任。

 
【胜诉结果】 

   湖州市人民政府依法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在圣运律师举出的充分的证据和有力的辩论面前,湖州市政府最终作出决定:确认德清县人民政府作出《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某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的行为程序违法。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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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冯兴元教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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