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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捷报:福建厦门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上诉,被判败诉

更新时间:2024-12-22 00:06  发布:2018-05-25 10:5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捷报:福建厦门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上诉,被判败诉 【上诉人】 福建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被上诉人】 李先生【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孙晓阳【基本案情】   李先生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某社区拥有

圣运捷报:福建厦门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上诉,被判败诉

【上诉人】 福建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
【被上诉人】 李先生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孙晓阳
【基本案情】

   李先生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某社区拥有的一处住宅在2015年面临拆迁。为了核实拆迁程序的合法性,李先生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圣运律所主任
王有银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孙晓阳担任自己的代理人,在他们的指导下采取维权行动。2015年3月27日,李先生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其书面公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征地公告等与拆迁有关的政府文件。然而厦门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李先生的申请作出任何答复,圣运律师便帮助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其告到了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责令厦门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李先生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处理。
    厦门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胜诉结果】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上诉。在对案件进行了依法审理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厦门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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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赵雪玲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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