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业界热点

学界热议"是否取消住房公积金":员工利益咋保障?

更新时间:2024-12-22 14:19  发布:2018-05-24 14:2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学界热议"是否取消住房公积金":员工利益咋保障?近日,一则报道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推上风口浪尖,引发有关"取消住房公积金"是否可行的争论。有专家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然而"一消了之"绝非上策,如何保障职工利益?在住房保障环节,有无

学界热议

    近日,一则报道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推上风口浪尖,引发有关"取消住房公积金"是否可行的争论。有专家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然而"一消了之"绝非上策,如何保障职工利益?在住房保障环节,有无可替代的金融支持手段?现有政策还可以在哪些方面"微调"等课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公积金使用率到底如何?

    伴随房价上涨,搭上"房"的话题都会触动购房者的敏感神经。

    近日,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理由很直接,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主要是被高、中收入者所获得,加大收入差距,已违背政策初衷。

    《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2393.31万人,而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2.50万笔。由此推算出,当年支取公积金人数只占到缴存人数的2.5%左右。

    "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既不是只缴纳一年、也不是都在同年提取使用,人群比例不是一个好的衡量指标。"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实告诉中新网记者,这项制度服务多少人、服务力度如何,还要看存贷比例。2015年,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占到缴存额的70%。"即使达到七成也不高,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年缴存仍有余额,未被全部利用。"

    公积金贷款为何拼不过商贷?

    同为居民购房的金融支持形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房者更愿意选择谁?

 "多数购房者会选商贷,而非公积金贷款",从业5年的链家地产中介王猛告诉记者,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是利率偏低,但目前商贷利率也不算高,最主要是商贷可以获得高贷款、低首付。

 目前,公积金贷款超过5年的贷款利率为3.25%,相比商贷利率略低;20年的贷款利率为4.9%。如果分别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100万元,分20年等额本息偿还,两者的月均还款额相差了不到1000元。

 利率优势不明显,贷款总额度上却输商贷不少,成为多数购房者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主因。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发布的信息,国管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套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商贷则没有最高限额,最多贷评估价的七成。一般的材料就是提交工资证明,如果贷款额度太多,就要看银行流水。"王猛说,商贷可贷款额度高、批贷放款周期短,受到很多业主喜欢。

 对于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材料繁复、程序多的情况,正在办理中的齐小姐深有体会。齐小姐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却被要求同步提供老公的提取信息和结婚证,"就因为房本先写了老公的名字"。

 "现在想把顺序改过来也无济于事,毕竟老公是主贷人,他那边的手续就会更麻烦。"齐小姐不免担心,房本上名字的前后顺序会不会影响其他事务办理,房子是婚后共同购买,但确实用了自己的购房资格。

 如果没了公积金 要拿什么补充职工利益?

 "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最初来自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今年8月份发布的一份报告。

 在李实看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已不适于现在的住房保障需求。一方面商贷发展比较完善,完全可以补充住房金融体系,市场化运作效果也更好;另一方面,缴纳人群中,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占比过大,这种强制性补贴模式,会加大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此外,就是大部分缴存公积金的人群,无法享受到这一福祉,造成错位。

 而对于普通职工来说,取不取消不是重点,有没有更好的购房金融解决方案作为替代,才是他们最关心的。

 北京姑娘江童就支持取消住房公积金,"一是,公积金如果转为工资发放,每月到手的收入多了,不用非得等退休一并领取;二是即使再购房,商贷也完全可以补充到。"

 "职工利益不受损害是基本原则,如果取消公积金制度,在贷款和企业补贴环节都应做出补充。"李实具体解释称,在贷款环节,商贷已经可以作为有效替代,另外贴息贷款的形式也值得探索,管理办法更简单;而在企业补贴环节,住房公积金可变为工资的一部分,发放给员工。

 面对"贴息贷款能否达到公积金补贴效果"的追问,李实说,贴息贷款应有政府来解决,通过放低利率,整体降低购房者的贷款成本,以达到对刚需购房人群进行金融支持的目的。

 "取消公积金"会衍生哪些问题?

 在反对取消住房公积金的业内人士看来,住房公积金制度确实存在缺陷,却还未到"取消"这一步。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取消公积金制度不太现实,不能因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缺陷,就否定其实际作用。而且,公积金在支持首套房的作用依然较大。"

 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高级经济师徐迅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指出,住房公积金涉及到民生和百姓根本利益,不能太轻率。"普通公务员每月按较高比例缴纳的公积金都是辛苦钱,如果取消,已经缴纳的钱怎么办?如何补偿?"

 "公积金就像买大病保险,不知道哪天就会用上,帮你维系个现金流。"早在2012年就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北京购房的小何有着自己的考量,谁能保证现在不买房,日后就一定不会买,即使真没这个需求,退休后取出来当笔养老钱也是好的。

 "大改"时机未到 如何"微调"焕活力?

 既然住房公积金制度"大改"有难度,局部微调也不失为一种选择,多位专家学者为此开出"药方"。

 

 严跃进指出,住房公积金制度要先做"减法",简化缴纳、查询、提取、续交等办理手续和流程,逐步减少提取障碍,手续容易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部分中介机构违规提取的现象。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无法贷足的问题。严跃进建议堵上公积金对二套房的贷款通道,即优先给予首套购房者公积金贷款的便利,充分满足其贷款需求。

公积金制度带有强制储蓄性质,这既是优势、也存在弊端。李实就认为,"强制性"让一些没有购房需求的人占用资金,让住房公积金无法更多惠及有需要的人群。"应当变强制性为自主选择,由职工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公积金缴纳,同时,相关管理中心可通过资料审核,来判断其是否真的有购房需求,让特殊需求人群加入体系"。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页面浏览:3291
文章编辑:刘伟涛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最高法发布第14批指导性案例:明确业主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
下一篇:北京大额专项资金审计:超14亿拆迁款滞留部门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