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业界热点

违法建筑强拆主体是哪个部门,违法建筑强拆实施单位是哪个?

更新时间:2025-04-01 05:54  发布:2024-09-24 01:5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违法建筑强拆实施单位是哪个?,(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

违法建筑强拆主体是哪个部门,违法建筑强拆实施单位是哪个?

一、什么情形可以强拆违法建筑

不管涉及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要想强拆都要履行法律程序,

第一步,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

一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比如北京,城管部门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权的,所以那个有名的人济山庄的违章建筑就是城管要求限期自行拆除的。

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除了上述部门,其他部门都没有权利查处违章建筑。实践中有国土局或者国土所、住房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来查处违章建筑的,这是错误的。

第二步,调查程序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第二、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第三,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一是不要害怕,绝大部分拆迁户一见到政府人员询问或是调查就吓个半死,这是十分要不得的,因为在恐惧和害怕中往往会出错。二是不该说的不要说,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会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让说一些方便他们调查的话,比如如果不老实交代会从严处理等等。三是在笔录上签字要小心谨慎。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执法人员让签字时,一定要看清笔录上的内容,如果发现内容与说的或者与事实不符时,一定要求他们修改,执法人员嫌麻烦不愿意修改的话,建议就不要签字。如果确认笔录没有问题要签字的话,

第三步,决定程序

第一、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第二,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还是要重视一下不要错过这个程序。错过这个程序,虽然可以在这之后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我国如果想要建房的话,是需要经过很多审批的,至少需要城乡规划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经过审批而建立的房屋,那么是属于违法的建筑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想要强拆违法建筑的话,也是需要经过法律程序才可以。

二、违法建筑强拆实施单位是哪个?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一、强拆合法唯一住宅是违法的吗

强拆合法唯一住宅是不是合法,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经法院批准的,强拆房屋行为合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强拆居民楼是不是违法

强拆居民楼不一定是违法的,若是强拆行为满足一下的规定,就可以认为该行为合法: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3、《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违法建筑强拆主体是哪个部门

违法建筑的强拆主体是城乡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一、哪些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违法建筑的强拆流程是什么?

(一)调查取证

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现场勘验记录。违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

4、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1、依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2、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作出《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如果在《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1、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2、到场下达执法文书的人员,必须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

3、对当事人不配合、不签收的,一是到场工作人员要在回执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签字样;二是将执法文书张贴于违建当事人的门上或所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明显位置,并通过影像资料锁定证据;三是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到场见证送达情况。

(五)强制拆除的审批

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

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

(六)制作拆除方案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七)实施拆除

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违法建筑强拆实施单位是哪个部门管

违法建筑强拆实施单位是哪个部门

违法建筑强拆由谁执行

违法建筑强拆实施单位是哪个部门负责

违法强拆违法建筑如何索赔

违章建筑强拆部门

关于违法建筑强拆要什么手续

违法建筑强拆实施单位是哪个部门

2021违法建筑强拆的最新规定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方案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单位内部房屋拆迁补偿,员工宿舍拆迁怎么赔偿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广西农村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人员安置如何?,广西征地拆迁单位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单位自建房屋拆迁如何补偿,自建房屋遇到拆迁时,补偿标准怎么样计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当拆迁单位给予被拆迁人安置补偿款后这笔钱应该归哪些人所有呢,拆迁给的被安置人如何分配拆迁补偿款: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单位拆迁员工补偿标准2021,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2024年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北京市楼房拆迁补偿起诉,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起诉拆迁单位: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贵港平南拆迁房屋补偿,广西征地拆迁单位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单位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商户用地房屋拆迁怎么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具体如何界定,单位集体房产归属如何界定: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所有权与使用权中标之后可以弃标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标单位规定是什么: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什么为单位,宅基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行政单位截留村级集体资金违反啥规定,村干部私分集体资金如何处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平南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广西征地拆迁单位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企业单位集资房拆迁补偿标准,单位集资房拆迁补偿怎么赔付: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单位集体用地拆迁补偿标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农村户口的事业单位员工能否享受本村村民待遇?,事业单位人员户口在农村可以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工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企业工会属于什么性质: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委会和居委会性质一样吗,社区居委会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灵川房屋拆迁补偿,广西征地拆迁单位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村民委员会的单位性质和单位行业属于什么,村委会属于什么单位类别: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来源:临律-违法建筑强拆实施单位是哪个?,


页面浏览:2413
文章编辑:屈然怡
内容审核:李帅律师

上一篇: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投诉
下一篇:父亲去世,母亲还活着,以前家里六口人分地,确权给弟弟,哥哥还能分地补偿吗?,父母先去世,三年后我哥又去世了,哥哥名下没有小孩,家里的土地嫂子有份额吗房子有份额吗?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