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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居民与农民区别,动迁时农民分得山国家给钱吗

更新时间:2025-04-01 06:32  发布:2024-09-24 09:3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动迁时农民分得山国家给钱吗,一、国家征用山的时候补偿是多少钱按照2017年国家森林重点保护规定是138000元一亩。具体征收补偿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

拆迁居民与农民区别,动迁时农民分得山国家给钱吗

一、农村房子卖给外地人,如果拆迁了,拆迁款给谁

非本村人购买本村房屋遇拆迁可获得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售房屋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但并未禁止外村人购房。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农村村民宅基地、住宅用地的规划、审批以及拆迁补偿费的归属和使用等。市县乡政府应加强对安置补助费的监督。

法律分析

一、非本村人购买本村房屋,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结语

购买本村房屋的非本村人,在遇到拆迁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但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相关法律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审批程序,以及土地补偿费的归属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在拆迁过程中,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安置补助费的监督。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二、动迁时农民分得山国家给钱吗

一、国家征用山的时候补偿是多少钱

按照2017年国家森林重点保护规定是138000元一亩。具体征收补偿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林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农村土地征收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房屋证件、面积是否齐全和清楚

很多农民朋友突然面临土地被征收的情况都是比较被动的,缺乏法律知识和经验,所以当土地、房屋面临被征收时,一定要有提前收集证据的习惯。保存好被征收房屋的各类权属证明书和文件,对于已经遗失的文件要尽快补办,并在公告指定期内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2、土地征收有公示、批文

大家记住土地征收批文先行,我国相关法律就有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批文中需要被征收的区域都有面积限定,因此农民朋友需要警惕相关单位超过征地范围的征地,也不要没有看到批文就听信他人。另外征地项目的公示非常重要,不管是前期需要征地的项目以及征地补偿费都是需要公示的。特殊保密情况除外。

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问题

当国家进行土地征收时难免会涉及到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而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所有,此时补偿费也是直接发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留下俩作为预留补偿款发展以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也可以按人头分配,但是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全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三、拆迁居民与农民区别

拆迁居民与农民区别如下:

1、两者归属不同,城市市区土地归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2、两者实施主体不同,农村宅基地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由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等进行;

3、拆迁时补偿不一样。拆迁集体土地房屋时如果拆迁安置房是集体土地房屋,农村户口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城镇户口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4、土地的性质农民的土地是集体的,居民区土地的性质是国有的;

5、农民房屋的性质是私有的;居民房屋的性质有的是私有的;还有的是租赁的;

6、居民动迁带有社会福利性质部分;农民区没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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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梁中
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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