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业界热点

占用农村土地如何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4-12-22 17:25  发布:2024-09-27 11:1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国家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

占用农村土地如何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

一、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国家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

三、占用农村土地如何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占用农村土地如何赔偿赔偿标准有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标准以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高速路段征地的占用赔偿标准也是按照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进行计算。

国家对占用土地赔偿标准有以下四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高速路段属于农村建设用地。根据人民政府征地工作安排,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为亩年均产值的6倍,安置补助费为亩年均产值的15倍。

高速路段征地补偿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2、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

3、农民自建: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国家占用农民土地怎么补助的

国家占用农民土地给钱的标准2020

国家占用农村土地

国家占用农村土地怎样赔偿

国家建设占用农民的土地赔偿金多少钱一亩

国家占用农民土地怎么赔偿

关于国家占用农民土地的赔偿

国家占用农民土地给钱的标准2020

国家占用农民土地给钱的标准2019

国家占用农民土地给钱的标准2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迁户口与土地确权有关系吗?,土地确权和户口有关系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蛟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玉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政策,玉林征收土地玉东湖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国家征收农村土地补偿的政策是怎样,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不在农村土地确权怎样办?,户口不在农村土地确权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有哪些,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政策,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株洲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农村户口迁移农村户口的是否有土地,城镇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和户口已迁走的关系 ,迁户口与土地确权有关系吗 -户口: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政府拆迁后宅基地补偿办法,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离婚后土地征收还有女方的份吗?,离婚时土地征收女方可以分到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老婆户口没过来行吗,户口不在农村土地确权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广西贺州市房屋拆迁补偿,贺州市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政策: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农村宅基地及土地和户口的关系是什么??,宅基地与户口的关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上自建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集体土地上自建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有哪些补偿内容呢,征收房屋是否会对土地进行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土地林地,非农村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云南省宣威市征地补偿标准,云南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来源:头条-国家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 ,


页面浏览:1545
文章编辑:苗冬
内容审核:石珊律师

上一篇: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标准,高速路占地赔偿明细
下一篇:房产过户给父母费用怎么算,家人之间过户房产需要费用吗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