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强拆,但是并不等于允许公民、法人可以故意毁损、拆除违章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一、如何判定司法强拆是否合法
对于被征收人而言,在遭遇司法强拆时,应当首先要判定自己面临的司法强拆是否合法。其判定内容主要从五个方面考量:
(1)是否具有合理合法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合理合法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司法强拆的基础,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没有向被征收人作出、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者补偿决定明显不合理、不合法,政府是不能实施拆除。
(2)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否适格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才具有申请法院强拆的主体资格,其他主体均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拆除的资格。
(3)被征收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不复议、不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只有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间内被征收人不搬迁、且在该决定通知到达被征收人之日起60天内不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政府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房屋。因而,被征收人在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时,应当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的方式积极主动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4)强制拆除的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可知,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被征收人是否得到合法合理补偿
征收方在征收过程中应当保证被征收人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即安置房置换或足额的货币补偿,政府在被征收方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
陕西省违建拆除的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建房的认定与查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在房屋征收决定前,需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未经登记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责令停止建设。若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将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若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将限期拆除或没收实物、违法收入,并可能并处罚款。
二、违建房的强制拆除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拆除。
三、陕西省违建拆除的具体执行
在实际执行中,陕西省将遵循上述法律法规,对违建房进行严格的认定与查处。对于确认为违法的建筑,将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后续处理,包括限期改正、拆除或没收等。
在强制拆除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综上所述,陕西省违建拆除的最新规定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违建房的认定、查处与强制拆除程序,以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一、西安违建房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0年的西安政府规定的:
1、超过补偿协议约定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每月按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2、因征收营业、生产加工业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搬迁补偿费2000元/户。
4、按每户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给予奖励。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每户奖励金额低于3万元的,按3万元发放;被征收房屋为营业、生产加工业、办公、仓储等其它非住宅房屋的,每户奖励金额低于5万元的,按5万元发放。
5、临时安置补偿费:
(1)征收住宅房屋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5%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低于每月1000元的,按每月1000元支付。
(2)征收营业、生产加工业房屋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6%的临时安置补偿费;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1%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征收办公用房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6%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4)征收仓储及其他用房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二、拆迁安置协议达成后不搬迁怎么办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三、遇到违建房拆迁问题怎么办?
●陕西省违建拆除最新规定文件
●陕西省违建拆除最新规定公告
●陕西违章建筑拆除
●陕西省违建拆除最新规定解读
●陕西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
●陕西省违建举报电话
●陕西违规建筑
●陕西省违建拆除最新规定公告
●陕西省最新农村违建拆除
●陕西西安违建拆除
●泾阳拆迁补偿办法,陕西省西咸新区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陕西安康2020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4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陕西省房租拆迁补偿标准,如果是军人家里拆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2021陕西省拆迁补偿标准,2024西安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神木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陕西省榆林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汉中拆迁补偿标准,2024年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汉中拆迁补偿标准,2024年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渭城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汉中市拆迁补偿标准计算,2024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临潼独生子女拆迁补偿标准,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富平房屋拆迁补偿办法,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房屋拆迁款标准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宝鸡农村住房拆迁补偿标准,2024年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陕西拆迁补偿标准文件图片,2024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拆迁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2024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渭南市2018拆迁补偿办法,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铜川新区拆迁安置补偿标准,2024年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陕西省庄基地拆迁补偿办法,西安暂时不拆的城中村: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西安多层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陕西拆迁补偿标准房屋分配,陕西省西咸新区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石家庄南位拆迁安置补偿标准,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来源:临律-陕西省违建拆除最新规定,
上一篇:邻居违建怎么办 怎样让他拆掉,怎么样才能让邻居的违建拆除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团队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ICP备津ICP备19010578号-1
咨询电话: 400-159-8098
邮箱:tianjin@bjsheng.cn syls@bjsheng.cn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海大厦2208室-2209室
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5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不合理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