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拆迁补偿协议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
2、只要相关拆迁补偿协议订立的基础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
3、如果协议本身不合法,则协议本身自始至终都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律师分析:
拆迁协议(合同)没有规定时间的:
1,就不存在有限期限的问题;
2,只要协议本身的订立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的,这份协议就一直有效;
3,如果协议本身的订立就是不合法的,那么该协议至始无效。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民法典对房屋拆迁合同有多长时效没有规定,没有附期限,应一直有效。只要相关拆迁补偿协议订立的基础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如果协议本身不合法,则协议本身自始至终都无效。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是属于行政合同,因拆迁合同产生纠纷的,起诉的时效是六个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协议有效期到什么时候结束
●拆迁协议有效期到什么时候生效
●拆迁协议有效期多久
●拆迁协议有效期到什么时候失效
●拆迁协议有时间限制吗
●拆迁协议生效时间
●拆迁协议几年有效
●拆迁协议有效期到什么时候生效
●拆迁协议规定
●拆迁协议签了有多久的考虑期
●浙江拆迁要求最新政策是什么(浙江拆迁要求最新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
●苏州拆迁房房产证什么时候下来(苏州拆迁房什么时候拿房产证)
●于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陈营孜安置房什么时候交付: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浙江拆迁房子什么时候弄过户(浙江拆迁房子什么时候弄过户的)
●固原市楼房拆迁补偿标准,鸡西市恒山区小恒山矿新建委什么时候拆迁: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徐州市十里铺拆迁补偿办法,徐州徐村什么时候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沣东拆迁补偿标准什么时候变,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新规定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烟台楼房2019拆迁补偿,山东烟台莱阳农村什么时候开始拆迁: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沧州吕家院拆迁补偿办法,沧州吕家坟什么时候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苏州拆迁房多久拿房产证啊现在(苏州拆迁房什么时候拿房产证)
●下一次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宅基地确权时间是什么时候?: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德化店铺拆迁过渡补偿办法,德化儿童什么时候拆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2018夷陵区拆迁补偿办法,宜昌市租房补贴什么时候发: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地补钱什么时候发放,土地补助每年什么时候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什么时候征收与补偿,农村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候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惠安铁路拆迁房屋补偿,舞阳前李庄什么时候拆迁: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拆迁最新政策到什么时候,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拆迁最新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拆迁最新政策到什么时候,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拆迁最新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什么时候可以补偿,拆迁补偿方案通常是在什么时候发布: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来源:头条-拆迁协议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上一篇:城市规划到实施要多久,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多少年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团队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ICP备津ICP备19010578号-1
咨询电话: 400-159-8098
邮箱:tianjin@bjsheng.cn syls@bjsheng.cn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海大厦2208室-2209室
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5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不合理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