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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有哪几个阶段,房屋拆迁具体包含哪些阶段

更新时间:2025-03-31 23:47  发布:2024-10-02 21:1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房屋拆迁具体包含哪些阶段,目前,房屋拆迁大致分为以下阶段:第一阶段是房屋征收的决定阶段。包括申请、计划、征收补偿方案、风险评价、资金到达等,是必不可少的。实践中常见的是地方政府部门违反操作或偷换概念,如以某种意见代替相关征收文件、先上车后补

房屋拆迁有哪几个阶段,房屋拆迁具体包含哪些阶段

一、房屋拆迁程序一般包括的阶段

房屋拆迁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建设单位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第三;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第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示安置补偿方案;

第五、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

第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第七、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应按照协议约定自动履行,对于无法达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未做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发生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企业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拆迁流程:

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4、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5、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

6、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7、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房屋拆迁具体包含哪些阶段

目前,房屋拆迁大致分为以下阶段:第一阶段是房屋征收的决定阶段。包括申请、计划、征收补偿方案、风险评价、资金到达等,是必不可少的。实践中常见的是地方政府部门违反操作或偷换概念,如以某种意见代替相关征收文件、先上车后补充票等,不仅对行政权力的亵渎,对被撤走的人的权益也造成了严重损害。第二阶段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协商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协商拆迁补偿的配置,这是拆迁双方相互探索和探索的阶段,如果被拆迁的家庭有强大的法律盾牌,自然胸部有成竹就不会胆怯,除此之外,对征收方违法点的正确打击最容易得到合理的补偿,顺利完成拆迁大业。第三阶段是房屋征收的补偿决定阶段。2011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原判决手续被补偿决定手续所取代,但这两个手续性质相似,对方一发行补偿决定书就意味着强制撤除的到来,此时被撤除的人无动于衷,大错特错第四个阶段是房屋征收的实施阶段。也就是说,强制拆迁阶段。到了这个时候,对于被拆除的家庭来说,已经是被动的时候了。但是,由于征收者在征收手续中经常有违规操作,被撤走的家庭有机会扭转局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房屋拆迁有哪几个阶段

目前房屋拆迁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房屋征收的决定阶段。包括申请、规划、拟定征收补偿方案、风险评估、资金到位等,缺一不可。实践中很常见的是地方政府部门违规操作或者偷换概念,例如以某个意见代替相关征收文件,“先上车后补票”等,这不仅是对行政权力的亵渎,也对广大被拆迁人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第二阶段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协商阶段。这个阶段主要就是协商安置拆迁补偿事宜,这是拆迁双方互相试探和摸底的阶段,被拆迁户如果有坚强的法律盾牌,自然胸有成竹不会心生胆怯,加上对征收方违法点的精准打击,是最容易获取合理补偿而顺利完成拆迁大业的。第三个阶段是房屋征收的补偿决定阶段。自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原来的裁决程序已经被补偿决定程序所取代,然而这两个程序在性质上是相似的,对方一发补偿决定书就意味着强制拆迁的来临,如果这个时候被拆迁人还是无动于衷,那就大错特错,而是应当抓紧时间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程序阻止强拆到来。第四个阶段是房屋征收的实施阶段。即强制拆迁阶段。到了此时,对于被拆迁户来说,已经是比较被动的时候了。但是,因为征收方在征收程序上往往存在违规操作,所以被拆迁户还是有机会扭转局面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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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房屋拆迁具体包含哪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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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顾言诗
内容审核:郭建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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