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天津老小区拆迁补偿明细,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

更新时间:2025-04-01 09:00  发布:2024-10-03 06:2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可能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知识给出的概述和分析。首先,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必须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一、征收决

天津老小区拆迁补偿明细,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

一、河西区拆迁补偿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54%,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一、河西区行政强制拆迁程序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行政强制拆迁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内的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申请、审核、批准和执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行政强制拆迁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对被申请人实施了行政裁决,并且裁决书已送达被申请人;

(二)被申请人已经超过了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仍未搬迁;

(三)拆迁人已经按照裁决意见向被申请人提供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

(四)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已经举行了听证;

(五)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申请强制拆迁。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三)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四)听证音像记录和听证笔录;

(五)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六)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

(七)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提存证明;

(八)现场执行方案预案;

(九)其他与申请强制拆迁有关的资料。

凡是提供证件、资料是复印件的,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第四条行政强制拆迁申请的受理以书面审核为主,必要时可进行实地勘察。行政强制拆迁要遵循合法、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强制拆迁的申请工作。

第六条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行政强制拆迁的审核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审查事项包括:

(一)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二)裁决事实清楚;

(三)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合法;

(四)提供的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五)其他应该审查的内容。

第七条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提出的申辩理由充分、客观的,责成申请人采取调解方式解决,不予批准行政强制拆迁。

第八条经审查认为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合法,且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应准予强制执行。由区政府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作出《批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部门一般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指定其他行政部门为行政强制执行部门。

第九条执行部门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15日前,根据区政府的《批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作出《限期搬迁决定书》通知被执行人,并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同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调解工作,动员被执行人自行搬迁。

第十条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自行搬迁的,予以行政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应是正式国家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拆迁前预案准备工作要充分,区建委、区房管局、公安河西分局、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局、区信访办、区法制办、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协助执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拆迁时,邀请人大代表和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居委会或被执行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行政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执行部门将物品运送到安置房或周转房后,交被执行人签收。被执行人拒绝签收的,由执行人员记录拒收情况,执行人员与配合执行的人员联合签名,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第十五条执行部门应当对整个行政强制拆迁执行过程作详细记录(包括音像),并由执行人员和协助执行单位的人员、证明人签名或盖章。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行依据;

(二)执行标的;

(三)执行时间和执行地点;

(四)被执行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或被执行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

(五)被执行人屋内物品登记情况,证据保全情况;

(六)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影像资料);

(七)现场执行负责人、配合部门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

(八)行政强制拆迁证明人姓名、单位、职务及其签名或者盖章;

(九)执行记录人签名或者盖章、记录时间。

第十六条执行部门应当在执行终结后制作行政强制拆迁案卷,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对采用暴力或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带离现场,并根据违法情况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从事行政强制拆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对违反本规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废止,此前出台的《河西区行政强制拆迁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对本规定的解释,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拆迁程序规定

抄送: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检委办公室,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建委,区房管局、

区综合执法局。

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8月28日印发

二、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

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可能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知识给出的概述和分析。

首先,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必须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征收决定与补偿

征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条款,市、县级人民政府有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在天津市河西区的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中,相应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将会依法进行征收。

补偿内容:被征收人将依法获得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补偿旨在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二、征收过程与监督

征收过程:在征收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将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这有助于确保征收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监督与审计:审计机关将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这有助于确保征收补偿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

三、法律责任

如果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存在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包括被上级人民政府或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以及可能面临的赔偿责任、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四、老旧小区改造与征收的关联

值得注意的是,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与征收计划存在一定关联。在天津市河西区的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可能需要对部分房屋进行征收以实现改造目标。然而,具体的征收范围和补偿方案将根据改造计划和实际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被征收人将依法获得应有的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如需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三、天津老小区拆迁补偿明细

一、天津老小区拆迁补偿明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1年天津市政府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1、滨海新区:BH1-BH6综合地价分别为:10.5万/亩、9.0万/亩、7.7万/亩、5.9万/亩、5.3万/亩、4.8万/亩;

2、东丽区:DL1-DL5综合地价分别为:27.2万/亩、17.1万/亩、14.3万/亩、9.2万/亩、7.3万/亩;

3、西青区:XQ1-XQ4综合地价分别为28.6万/亩、20.6万/亩、14.7万/亩、9.7万/亩;

4、津南区:JN1-JN7综合地价分别为30.1万/亩、21.5万/亩、15.7万/亩、14.2万/亩、13.3万/亩、10.1万/亩、9.6万/亩;

5、北辰区:BC1-BC5综合地价分别为29.1万/亩、17.5万/亩、16.2万/亩、10.7万/亩、8.1万/亩;

6、武清区:WQ1、WQ2综合地价分别为4.5万/亩、3.7万/亩;

7、宝坻区:BD1、BD2综合地价分别为4.5万/亩、3.7万/亩;

8、宁河区:NH1、NH2综合地价分别为4.3万/亩、3.4万/亩;

9、静海区:JH1-JH3综合地价分别为5.2万/亩、4.1万/亩、3.4万/亩;

10、蓟州区:JZ1-JZ3综合地价分别为6.3万/亩、4.8万/亩、3.4万/亩;

二、非法侵占拆迁款怎么处罚

1、《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见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遇到老小区拆迁问题怎么办?

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先登里

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表

天津河西区旧改

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公示

天津市河西区旧楼改造

2020年天津河西区拆迁

2021年天津河西区拆迁计划

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表

河西区哪些老楼要拆

天津河西区老旧小区改造2021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河西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河西区城市更新: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天津河西楼房拆迁补偿标准,天津河西区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河西区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文件,河西区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河西区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表,河西区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河西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版,河西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天津市河西区拆迁办电话?天津河西区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2024: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天津河西区拆哪?天津河西区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市河西区老旧小区房屋征收计划,


页面浏览:20624
文章编辑:汪安璇
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

上一篇:政府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吗,国家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吗
下一篇:征地通知后下发补偿方案一般要几天,征地通知到确定补偿方案要多长时间?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

Close menu
王有银律师专线
土地房屋征拆专线

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5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不合理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