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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事务

圣运捷报:再审胜海南吉阳区政府

更新时间:2024-12-21 22:28  发布:2018-05-25 10:5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捷报:再审胜海南吉阳区政府 【再审申请人】 雷女士【代理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刘宏国律师【被申请人】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政府 【基本案情】   雷女士是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的住房一处,因历史原因其住房没有办理

圣运捷报:再审胜海南吉阳区政府

【再审申请人】 雷女士

【代理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刘宏国律师

【被申请人】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政府

 

【基本案情】

   
雷女士是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的住房一处,因历史原因其住房没有办理产权登记。2015年3月9日,该村村委会向吉阳区政府出具了雷女士享有涉案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吉阳区政府以《三亚市XX镇人民政府通知》的形式将雷女士的房屋进行了拆除,雷女士认为该拆除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便委托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刘宏国律师担任自己的代理人,帮助自己维权。刘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专业的分析,并及时指导雷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一审法院以雷女士与本案拆除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由驳回了起诉。案件经上诉后,二审法院以同样的理由维持了一审法院的裁定。为了使雷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刘宏国律师决定帮助雷女士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胜诉结果】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雷女士的再审申请后,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雷女士是被拆除房屋的实际管理使用人,涉案房屋被拆除对雷女士的房产权益产生了实际影响,因此认定雷女士与XX镇政府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裁定:案件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刘宏国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为圣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征地拆迁业务部主办律师。刘宏国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成功代理多起拆迁、征地案件,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办案过程中,善于有效的利用诉讼手段,对政府部门制造实际压力,巧妙抓住谈判时机,为被拆迁人求得最大的赔偿。在长期研究征地拆迁法律及代理拆迁案件实践基础上,与著名拆迁律师王有银等组建拆迁维权专家律师团,倾力打造国内第一专业团队,竭诚为被拆迁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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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范美华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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