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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事务

圣运捷报:诉四川华蓥市环保局胜诉

更新时间:2024-12-22 10:07  发布:2018-05-25 10:4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捷报:诉四川华蓥市环保局胜诉 【 上诉人 】 王先生【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鲁金艳【被上诉人】 四川省华蓥市环境保护局 【基本案情】   王先生是四川省华蓥市某村的村民,在该村集体土地上拥有自建的合法

圣运捷报:诉四川华蓥市环保局胜诉

【 上诉人 】 王先生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鲁金艳

【被上诉人】 四川省华蓥市环境保护局

 

【基本案情】

   
王先生是四川省华蓥市某村的村民,在该村集体土地上拥有自建的合法房屋一套。2013年,因广邻高速公路华蓥西互通改建工程项目,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为了核实征收的合法性,王先生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圣运律所主任
王有银及其团队主办律师鲁金艳,在他们的专业指导下一步步采取法律措施。两位律师在对案件材料进行深入分析后,帮助当事人向华蓥市环境保护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于2015年1月2日收到了华蓥市环保局公开的《关于华蓥市某公司广邻高速公路华蓥西互通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圣运律师认为该批复的程序及实体均违法,便指导王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却以王先生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为由驳回了其起诉。两位律师遂决定向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胜诉结果】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依法审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裁定:撤销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并责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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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杨建峰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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