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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事务

圣运捷报:复议胜江西省靖安县国土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4-12-31 01:00  发布:2018-05-25 10:1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捷报:复议胜江西省靖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人】:宋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靖安县国土资源局基本案情    宋先生是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村民,因某园地建设项目,其所承包的土地被纳

圣运捷报:复议胜江西省靖安县国土资源局

【委托人】:宋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靖安县国土资源局

基本案情

    宋先生是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村民,因某园地建设项目,其所承包的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2016年3月,为核实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其向靖安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征地批文等一系列文件,其后宋先生通过查阅快递单得知靖安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6年3月21日签收成功,然而在经过15个工作日后,靖安县国土资源局未给予任何答复,宋先生对此不满,遂决定委托律师进行维权。在经过对多家律所进行甄别对比后,最终选定由征地拆迁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代理其案件,委托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进行维权。

    圣运律师介入后,在充分了解案件经过的情况下,决定向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确认靖安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并责令其立即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胜诉结果

    在提起行政复议后,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受理该申请,尽管靖安县国土资源局举出一系列证据欲证实其行为的合法性,均不被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予以认可,最终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决定:责令靖安县国土资源局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申请人宋先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答复义务。




王有银  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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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杨建峰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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