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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事务

圣运捷报:复议胜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12-22 16:19  发布:2018-05-25 09:1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捷报:复议胜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民政府【申请人】 : 王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民政府【基本案情】:    王先生系湖北荆州市松滋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承包集体土地,因

圣运捷报:复议胜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 王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王先生系湖北荆州市松滋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承包集体土地,因当地政府建设新城区而面临征收。王先生在得知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后,就征收补偿标准多次与政府协商。但是,双方一直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王先生深知自己法律知识欠缺、维权能力不强,面对强大的行政公权力,自己与其讨价还价的空间很小。经咨询,王先生了解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及相关各项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并且承诺只为被拆迁人利益服务。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希望能通过律师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了核实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圣运律师代理王先生向松滋市人民政府申请公开征地批准文件等政府信息。松滋市人民政府在收到王先生的申请之后,在15个工作日内并没有给予任何答复。面对松滋市人民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圣运律师及时帮助王先生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松滋市人民政府责令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公开王先生需要的相关政府信息。最终,复议机关认定,松滋市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系行政不作为。

【胜诉结果】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受理王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依法决定:确认被申请人松滋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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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范美华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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