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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更新时间:2025-03-12 15:16  发布:2018-05-21 12:1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盘锦市房屋拆迁怎么补偿?虽三年已过,但是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9·21"强征事件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并没有因此逝去,而这样一个被称之为"一场没有赢家的悲剧"的征地拆迁惨案也并没有让当地的政府所觉醒。如今,当地政府在未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

盘锦市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虽三年已过,但是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9·21"强征事件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并没有因此逝去,而这样一个被称之为"一场没有赢家的悲剧"的征地拆迁惨案也并没有让当地的政府所觉醒。如今,当地政府在未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迁进而引发冲突的事件仍然频发,有的地方甚至还狂妄地动用警力暴力强拆,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巨大损失,更与当今中国依法治国的方针背道而驰。

        为了避免上述类似违法拆迁案件的再次发生,提高盘锦市老百姓对房屋拆迁的法律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样,盘锦老百姓在必要的时候才可能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作为只专注于为被拆迁人维权的律师团队,笔者在此给大家介绍一下盘锦房屋拆迁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一、相关法律汇编

        适用于盘锦市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除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还有适用于当地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问题而言,我国有立法非常全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对房屋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房屋估价及相对应的程序等都有详细的规定。除此之外,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也作出了严格规范,对未履行调查登记、组织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做出征收决定,要求各地要积极筹措补偿资金,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做到"先补偿、后搬迁",把握重点环节,确定合理补偿,并严肃查处断水断电、不申请法院强制拆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适用于盘锦市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对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规定的较为详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主要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等。对于前两者之和,其实就是咱们经常提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而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已发布消息,2016年1月1日将施行最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目前该价格表未下载到,建议盘锦百姓通过信息公开获取),房屋补偿参照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的补偿标准。另外,如果是集体建设用地的乡镇企业等这种拆迁,当然还要涉及到停产停业损失,参照《国补条例》补偿。

(一)征收宅基地的补偿

     根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征收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可见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应按照以上方式补偿,其中该补偿即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之和。

(二)征收房屋的补偿

        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应由该片地所在地级市制定,并报省政府批准,盘锦市规定附着物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给予补偿,并要求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占的建筑物,不予补偿,也就是说征地公告的发布日期是界线,在这之前的合法建筑都应予以补偿。

        另附盘锦市2010年征地区片综合低价表,供参考(建议去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刚实施的2016年的地价表)





















































盘锦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地区 区片 地价 (万元/亩) 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名称
兴隆台区 ?类 7.2 兴盛街道办事处、兴海街道办事处
?类 6.5 新生街道办事处、曙光街道办事处
双台子区 ?类 7.2 铁东街道办事处、辽河街道办事处、双盛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盘山县良种场
大洼县 ?类 4 大洼镇
?类 3 田庄台镇、田家镇、新立镇、新兴镇、二界沟镇、清水镇、新开镇、东风镇、西安镇、荣兴镇、王家乡、平安乡、唐家乡
盘山县 ?类 4 太平镇
?类 3 沙岭镇、高升镇、吴家乡、陆家乡、古城子镇、坝墙子镇、东郭镇、羊圈子镇、石新镇、胡家镇、甜水乡、陈家乡、大荒乡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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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刘佳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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