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拆迁要玩几个小时,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5-03-13 03:09  发布:2025-01-21 08:4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要玩几个小时,征地调查确认程序,征地调查确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拆迁要玩几个小时,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拆迁要玩几个小时,征地调查确认程序

征地调查确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预公告的内容需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以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并且应当以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发布,预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后,需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这一步骤主要是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征地调查确认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主要是对征收土地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处置预案。这一评估过程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其评估结果将作为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总的来说,征地调查确认程序是一个系统性、规范性的过程,旨在确保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公正性以及社会稳定性。

二、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征地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般来说,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强制征用。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

二、报批基本流程

征地申请①→政策审查②→勘测定界③→发布征地预公告④→征地调查⑤→社会保障情况调查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⑦→组织征地听证⑧→征地报批⑨→缴纳报批费用⑩

报批流程详解

1、征地申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项目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征地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项目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或项目备案材料)、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属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需提交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备案文件;项目涉及占用占用林地的,需提交林地批准文件;项目涉及土地复垦的,需提交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2、政策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给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3、勘测定界:辖区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土地地类等工作;

4、发布征地预公告: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初步结果,拟订《征收土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市国土资源局将《征收土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张贴、公告,同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府局等相关单位;

5、征地调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对征地涉及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调查,调处土地、房屋权属纠纷,核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和征地前后人均耕地变化情况,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结构、产权等情况。辖区政府及其征地拆迁办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户及相关权利人在《征地情况调查表》、《征收土地面积确认表》及《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等征地报批材料上签字、确认并报送市征地拆迁办;

6、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辖区人民政府在市征地拆迁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及市卫生局的指导下,调查征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户人口、户数及其就业、社会保障情况,编制被征地农民花名册,核定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口、户数,计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及政府、个人的分担份额,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规定公示后,报送市征地拆迁办审核、市劳动保障局审定;

7、社会保障方案审查:市劳动保障局对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报送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并抄送市征地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如属报国务院审批征地的建设项目,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并送市征地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

8、组织征地听证:市征地拆迁办对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的征地材料进行审查,拟订《征地听证告知书》,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后,由辖区人民政府将《征地听证告知书》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及相关权利人;对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开征地听证会;

9、征地报批: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报批材料齐备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征地报批“一书四方案”,收集和组织征地报批相关资料并协调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单位落实征地报批费用后,将征地报批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10、缴纳报批费用: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缴费通知单、市国土资源局缴费函及征地报批费用上缴财政单据,办理征地报批费用上缴和入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土地征收调查确认程序不规范,如何救济?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调查确认程序不规范的,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一、违法建筑拆除有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拆除违建,拆迁者无需补偿,但某些情形下,被拆迁者可获得相关的赔偿。

1、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拆迁人在拆迁违建的过程中,因拆迁给土地使用权造成损害的,应适当予以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未到出让年限的,拆迁人也应补偿被拆迁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2、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迁的过程中要注意先提醒被拆迁者,搬迁并保护好个人财产,拆迁人对违章建筑内的财产不施加任何保护措施,造成被拆迁人财产受到损失的,被拆迁人可请求相应的赔偿。

3、违建一般情形虽然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但可申请拆迁赔偿,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被拆迁人的利益受损的,可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四、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做好拆迁区域和安置区域的总体规划。(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做好资金保障。(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三)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范围内有关地籍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宗地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居住单位、个人基本情况、土地房屋权属情况、宗地面积、房屋建构物面积、是否同意拆迁等,建立每宗地档案,绘制工作图。拟写调查分析报告。(在调查中有80%以上的被拆迁户同意拆迁,可以准备发布拆迁公告)。(此项工作主要由国土部门负责、拆迁部门协助)

(四)拟定拆迁方案。根据拆迁区域情况的不同,制订适合本区域的拆迁方案(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五)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需要拆迁房屋,应当向当地政府建设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1、拆迁申请;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5、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拆迁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如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标准、房源及相关证明文件;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等具体措施。拆迁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以公示的形式告知被拆迁人,同时,拆迁人选出三家以上在建设部门备案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后被拆迁人无异议,最后由拆迁部门确定聘用的估价机构。估价机构确定后由委托的估价机构派出估价人员开始入户进行土地、房屋及建(构)物测量、预评估,在评估勘丈的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跟随,勘丈的结果必须要有以上工作人员的全部签字,方可有效。

(一)房地产价格估价机构违反评估规范,显失公平,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吊销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格证书。

(二)项目组动迁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拆迁人委托在乌达区建设局备案的具有房屋拆迁资质的单位进行房屋拆除,严禁个人和无资格的拆迁机构擅自拆迁。

五、征地拆迁过程中登记调查程序是什么

首先,大家应当明确究竟什么是房屋调查登记。房屋调查登记就是征收方在征收范围内就房屋的权属、用途、建筑面积、区位、用益物权等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该调查机构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由此可见,房屋调查登记结果对于房屋的征收补偿至关重要,且征收补偿方案的出台肯定是在房屋调查登记之后。在实践中经常有征收方在没有进行房屋调查登记的情况下就直接出台征收补偿方案,这样的行为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并不符合法定程序,因此当被征收方在遭遇此种情况时,应当及时制止。

其次,房屋登记调查的结果根据法律的规定需要进行公布,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没有详细规定公布的方式和时间。但是这并不代表征收方不需要对其进行公示,在实践中征收方应当在调查登记结束之后就及时将结果进行公布,可以采取张贴公告或者发放传单的方式进行。如果征收方没有进行公布或者拒绝提供调查结果时,被征收方应当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进行发布,如果被征收方仍然拒绝提供,则被征收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征收方在调查登记的过程中应当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根据房屋的位置、房屋内家庭成员以及房屋结构等内容进行调查,并在现场房屋和附属物进行分类拍照、录像和编号,建立相应的档案,做到每户一档。被征收方在此时一定要积极配合被征收方的工作,在调查结束后,如果对调查结果不存在异议的,及时签字确认。如果认为调查人员的工作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了其自身权益的,可以及时告知,并拒绝在登记结果中签字。

由于房屋调查登记结果是征收方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的基础,对被征收方而言存在直接的利益关系,被征收方应当重视房屋调查登记过程。同时房屋调查登记过程属于征收方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认为征收方实施房屋调查登记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大概需要多久

拆迁一般要几个月

拆迁要多久才能拆

拆迁多要

拆迁一般持续多久

拆迁要多久才能拿到钱

拆迁一般给多长时间搬走

拆迁一般需要多久

拆迁需要多久

拆迁需要多长时间

征地调查确认程序是什么

征地调查确认程序是什么

征地调查确认程序包括

征地调查确认表

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标准版

征地调查确认表 政府信息公开

征地调查确认表是不是必须程序

征地调查结果确认书

征地调查结果

征收土地调查确认书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检察院宣布不起诉决定书后,还要几个小时放人,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话,会在什么时候通知本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一般要几个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页面浏览:1288
文章编辑:严同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

上一篇:拆迁一般谈几波,房东房子拆迁得260万,女租客却要求分一半,称住了15年和房子有感情
下一篇:拆迁要多久才能拿到钱,拆迁给钱吗
热门阅读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