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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街拆迁补偿标准,2023郑州拆迁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5-03-08 17:56  发布:2024-08-18 22:5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西大街拆迁补偿标准,2023郑州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的意见 具体信息如下: 当事人自选房价评估机构 具体对每户被拆房屋的补偿估价,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完成

西大街拆迁补偿标准,2023郑州拆迁补偿标准

一、西大街拆迁补偿标准,2023郑州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的意见


      具体信息如下:


      当事人自选房价评估机构


      具体对每户被拆房屋的补偿估价,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完成。取得房地产专业一、二、三级估价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都可以到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将从中选择一批资质等级高、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每年向市民公示一次,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评估结果公示7天


      为保证估价标准的准确,评估员要实地勘察被拆迁房屋,做好记录,拍摄被拆迁房屋状况照片或录像资料。并由评估员、拆迁人、被拆迁人三方签字。如果被拆迁人拒绝实地勘察或不同意在实地勘察记录上签字,也要由对拆迁双方没有利害冲突的第三人见证,并在评估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天,听取他们的意见。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市和县(市)、上街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参照地理位置和用途补偿


      郑州市政府将市区土地按地理位置分为6个等级,并将每个等级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同一类别范围内的房屋,补偿标准按照办公、商业、住宅等用途进行了最后定价。其中,商业房为一层房屋的基准价,听说动迁纠纷。二层在此基础上减40%;住宅房基准价为房屋平均价。


      以上基准价主要是针对砖混结构的房屋,其他结构的房屋可以按对应标准增减。


      今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由市人民政府每年制定并公布一次。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元/平方米)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


      住宅房1650155015001300900650


      商业房600045003500250020001500


      办公用房22002000171013101060880


      其他144012101030860710600


      一级


      (1)西至健康路、北至黄河路、东至文化路、南至优胜路以内。


      (2)西至南阳路,北至优胜路、纬一路,东至花园路,南至金水路以内。


      (3)西至铭功路、北至金水路、东至人民路、南至解放路。


      (4)西至二马路、一马路,北至解放路,东至德化街、北至乔家门、南乔家门,南至陇海路以内。


      (5)文化路(金水路至农业路)临街土地。


      (6)花园路(金水路至农业路)临街土地。


      (7)金水路(花园路至未来路)临街土地。


      (8)紫荆山路(金水路至西大街)临街土地。


      (9)西大街(人民路至紫荆山路)临街土地。


      二级


      (1)西至德化街、北至西大街、东至南下街、南至大同路以内。


      (2)北至人民路、东至紫荆山路、南至西大街以内。


      (3)西至花园路、北至纬四路、东至东明路、南至金水路以内。


      (4)西至花园路、北至农业路、东至经三路、南至纬四路以内。


      (5)西至文化路、北至农业路、东至花园路、南至纬一路以内。其实补偿器。


      (6)西至南阳路、北至黄河路、东至健康路、南至优胜南路以内。


      (7)西至京广铁路,北至金水路、东至铭功路、二马路、一马路,南至陇海路以内。


      (8)西至工人路、北至建设路、东至嵩山北(南)路、南至伊河路以内。


      (9)建设西路(桐柏北路至嵩山北路)、建设东路(嵩山北路至大学北路)的临街土地。


      (10)中原中路(桐柏路至嵩山北路)、中原东路临街土地。


      (11)大学北路临街土地。


      (12)东大街(小区网论坛)临街土地。


      (13)紫荆山路(西大街至陇海东路)临街土地。


      (14)未来路临街土地。


      三级


      (1)西至南下街、德化街、北乔家门、南乔家门,北至西大街、东大街,东至城东路,南至陇海东路以内。


      (2)西至紫荆山路,北至金水路,东至东环路,南至东大街、郑汴路以内。


      (3)西至东明路、北至纬四路、东至东环路、南至金水路以内。想知道房屋动迁纠纷。


      (4)西至经三路、北至农业路、东至东环路、南至纬四路以内。


      (5)西至文化路,北至东风路、东风渠,东至东环路,南至农业路以内。


      (6)西至南阳路、北至农业路、东至文化路、南至黄河路以内。


      (7)西至沙口路、北至黄河路、东至南阳路、南至金水路以内。


      (8)西至嵩山北路,北至二环支路、沙口路,东至金水路,南至建设东路以内。


      (9)西至大学北路、北至金水路、东至京广铁路、南至陇海中路以内。


      (10)西至嵩山北(南)路、北至建设东路、东至大学北路、南至陇海中路以内。


      (11)西至金水河、北至陇海西(中)路、东至京广中路、南至淮河路以内。


      (12)西至桐柏路、北至伊河路、东至嵩山南路、南至陇海西路以内。


      (13)西至桐柏路、北至建设西路、东至工人路、南至伊河路以内。


      四级


      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以内除一、二、三、五级地段以内


      五级


      丰庆路—东风路—南阳路—农业路—沙口路—二环支路—西干道—桐柏北路—冉屯路—电厂路—秦岭路—郑上路—华山路—航海西路—航海中路—航海东路—城东南路—石化路以外,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以内(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土地比照该级地段标准执行)。


      六级


      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以外至各县(市)交界处。


      郑州市拆迁补偿办法


      通常拆迁人对搬迁人的拆迁补偿可采取三种形式:


      (一)产权调换形式。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二)作价补偿形式。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三)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


      城镇拆迁范围内的居民住房,分为自有自住或出租和承租公私房两种。在拆迁补偿时,应按照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城市私有房屋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时,建设单位应当给房屋所有人合理的补偿,并按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对使用人给予妥善安置。”因此,必须对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对房屋使用人给予安置。根据上述两个条例规定的原则和一些城市的拆迁法规,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是:


      (一)拆除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包括自住和出租的房屋,拆迁时的补偿方式可采取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的任一种。即由拆迁人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进行估价、补偿、注销产权,补偿费一次付给所有人,或者以相当的房屋与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二)拆除出租住宅房屋的补偿形式。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而引起变动原租赁合同条款的,应当作相应的修改。”即尽管拆迁补偿有三种形式。其中,出租住宅房屋包括用于出租的公房(地方政府直管房、单位自管房)、私房以及其他产权形式用于出租的住宅房屋。由于该类住宅房屋产权人出租住宅,与承租人签有租赁合同,承租人居住的住宅为出租住宅房屋,对该类出租房屋只有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后,才可使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才可避免因拆迁而引起租赁户与住宅房屋产权人的矛盾。


      (三)拆除依法代管的私房,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房地产管理机关(代管执行单位)对房屋现状作出勘验记录或拍照录像,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补偿,补偿费由房地产管理机关代为存入银行。


      (四)拆迁委托代管的私房,除全权委托外,建设单位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补偿方式和办理补偿有关手续。


      至于公、私房的承租户(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拆迁承租房屋时,对他们不存在产权补偿问题。

二、郑州拆迁补偿标准2022

一、一般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一般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拆迁注意事项是什么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三、郑州拆房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3、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郑州市25号文件补偿标准

郑州市25号文件补偿标准是为保障国家建设用地的需求,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2020年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规范。


一、住宅房屋的征收与补偿


1.在村庄居民点内,集体土地上建筑物补偿以村民合法宅基地上每处住宅原则上按照500平方米为有效补偿面积(简易房.彩板房.铁皮房不计入有效补偿面积);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按郑政文〔2020〕25号文件规定标准据实补偿(在原有建筑基础上扩建至二层以上的按平房标准补偿);不足500平方米的部分奖补至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奖补600元。院内地上其他附着物不再补偿。


2.原有住宅房屋建筑总面积已超出500平方米,且没有改建.扩建等不当建设行为的,按郑政文〔2020〕25号文件规定标准据实补偿。


3.改建.扩建以后的砖混结构(包含工字钢梁)和砖木结构房屋总面积超出500平方米的,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拆除的,给予200元/平方米拆工费,院内地上其他附着物不再补偿。


4.改建.扩建以后建筑总面积超出有效补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彩板房.简易房.铁皮房只给予100元/平方米拆工费。


5.住宅与非住宅的界定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并提供证明。


6.村民住宅房屋的权属和合法性及人口界定,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后负责提供证明。


二、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奖补资金及包干补偿结余资金使用


1.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征迁工作情况制定动迁奖励政策,对于奖补资金的使用可制定统一的使用标准,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集体研究决定。


2.市政府拨付的奖励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对按时签约并搬迁的被征迁户给予适当的奖励,以及对参加征迁的责任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剩余奖补资金及包干补偿结余资金用于征迁工作经费。


3.房屋拆除机械租赁费.垃圾清运费,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补助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法律依据:《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2021年最新征收集体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第七条 拟进行房屋征迁项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规定要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工作方案,组织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征求意见和公示等工作,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原则上安置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人均50平方米。


第八条 乡镇.街道办事处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应收回被征收房屋的权属证件原件,并由实际使用权人写出放弃相关使用权的承诺,统一将证件和承诺交由发证机关按相关规定变更.核销.存档。

五、郑州市拆迁房屋补偿标准2022

一、郑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最后有几点需要温馨提醒: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二、郑州市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标准

郑州市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标准一般以经济补偿为准。补偿标准按工人在工厂工作的年限而定。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人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如果工厂因为拆迁而解除了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此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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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西大街拆迁补偿标准,西大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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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赵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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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街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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