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拆迁的看法,土地征收和征用如何补偿?

更新时间:2025-03-12 10:42  发布:2025-02-23 16:1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的看法,对土地补偿征收的看法,土地征收补偿是确保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要环节。在我国,土地征收补偿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一、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

拆迁的看法,土地征收和征用如何补偿?

一、拆迁的看法,对土地补偿征收的看法

土地征收补偿是确保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要环节。在我国,土地征收补偿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

一、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体现了国家对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视和保护。

二、土地征收补偿的内容

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此外,还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其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

三、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等,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对于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

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补偿方式可以包括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同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也应予以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五、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这一措施旨在确保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依然能够享有稳定的社会保障。

综上所述,我国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旨在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且长远生计有保障。通过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以及具体的补偿内容和标准,体现了国家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二、土地征收和征用如何补偿?

法律分析: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土地征收给予补偿还是赔偿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依法给予补偿。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四、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1、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如下:(1)征地有破坏青苗以及树木的应该对其预计收入进行补偿;(2)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的收入;(3)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附着物的收入归个人所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土地征用的原则是什么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五、土地征收的六个补偿

土地征收的六个补偿如下:1、土地补偿费,这是针对土地的;2、个是安置补偿费,这是针对人的;3、是地上附属物,这是针对地上所建的建筑物;4、青苗补偿费;5、农村村民住宅补助费;6、被征收地土地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进行补偿的条件下,将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上权利移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是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重要制度,许多国家的法律均有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对于拆迁的看法

拆迁的思考

如何看待拆迁带来的贫富差距

你对拆迁有什么看法

关于拆迁的建议看法

拆迁带来的问题

拆迁的感受

拆迁的利与弊

关于拆迁的看法

拆迁的想法

对土地补偿征收的看法和建议

对土地补偿征收的看法和建议

对土地补偿征收的看法和认识

对于土地征收中的补偿原则应如何理解

对土地征收补偿金额有异议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对象的法律

对土地补偿款有争议怎么办案

对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土地补偿对象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镇远县拆迁房屋补偿,关于遵义女子被家暴杀害丈夫被判4年的案子的一些看法: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暴力拆迁的看法?遇到暴力拆迁,学会这几招,轻松维权: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关于遵义女子被家暴杀害丈夫被判4年的案子的一些看法,杀害子女判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关于遵义女子被家暴杀害丈夫被判4年的案子的一些看法,杀害子女判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律师浅析暴力拆迁引发的刑事犯罪问题,暴力拆迁的看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政府征收补偿谈谈看法,和征收方谈补偿时,需要注意些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室内装修补偿价格表?关于做好室内装修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看法: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暴力拆迁的看法?拆迁队暴力执法的法律后果: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圣运律所主任王有银律师接受《中国商报》采访,就“违法建筑”认定发表看法!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的思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页面浏览:1991
文章编辑:施浩一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上一篇:怎么和拆迁人员谈工资的事情,公司拆迁怎么赔偿
下一篇:拆迁从哪些方面谈问题,拆迁办一直不找我谈拆迁
热门阅读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