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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讲堂之信息不公开 圣运解忧急

更新时间:2025-03-10 23:57  发布:2018-05-25 11:5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律师讲堂之信息不公开 圣运解忧急河南农村征地案例:信息不公开 圣运解忧急拆迁律师【案情概要】       吴先生是河南省周口市某村的一户普通村民,在村内拥有自己的一处合法房产,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然而这一切被某地产公司的"凯旋花园"项目打

拆迁律师讲堂之信息不公开 圣运解忧急

河南农村征地案例:信息不公开 圣运解忧急
拆迁律师
【案情概要】



       吴先生是河南省周口市某村的一户普通村民,在村内拥有自己的一处合法房产,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然而这一切被某地产公司的"凯旋花园"项目打破了,一纸征地决定书送到吴先生面前时,他一下子惊慌失措。政府征收村中土地用于商业开发,那么具体的征地合法审批文件、补偿安置措施又该怎么算?一头雾水的吴先生最终决定求助于专业律师,他来到北京,委托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首席拆迁维权律师王有银和资深拆迁维权律师唐琦帮助其争取合理满意补偿款。



【办案掠影】



        王有银律师和唐琦律师拿到案件后分析认为,虽然征收的土地系商业项目开发之用,但其合法的审批权力在当地政府手中,于是协助吴先生向周口市人民政府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凯旋花园"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申报材料及土地征收决定。市政府收到申请后要求县政府答复,而县政府又指令县国土局答复,皮球踢了一圈,吴先生却未收到任何回复。王律师和唐律师决定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裁判相关部门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最终,经过努力,河南省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当初接收吴先生信息公开申请书的周口市政府在15日内依法作出答复。至此,吴先生已拿到相关批复文件,准备在律师帮助下进行下一步维权。



【律师说法】



        王有银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这两个条文是百姓向政府"讨个说法"的重要保障书。很多人在收到政府的相关通知后往往保持沉默,虽觉得合法权益受损但不知该如何维权。申请信息公开恰恰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步,也是关键性的一步。只有拿到了相关政府文件,才能从中找出违法之处,开展进一步的维权。受害者也不妨求助于专业的律师,从而在律师帮助下理清思路,解读法律难题,尽快提起相关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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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索建国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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