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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咨询一下高考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址拆迁如何填写,想咨询一下高考报名填写的户籍地址拆迁怎么填

更新时间:2025-03-06 02:43  发布:2024-09-27 21:3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想咨询一下高考报名填写的户籍地址拆迁怎么填,想咨询一下高考报名填写的户籍地址拆迁怎么填高考户口地址填写如下:如果没有把户口迁到学校,那么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地址,如果迁到学校,那就填写学校地址。 考生生源地填写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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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考前户籍所在地怎么填

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

户口分为农村或者是城市的户口的,填法如下:

1、城市户口的应该填:某某省某某市(县)某某区;

2、农村户口的应该填:某某省某某县某某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应该填:即某某省某某县(市)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户籍的分类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某人与其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

2、某人户籍地和其籍贯地相同的情况:如果某人的父母的现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贯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如果某人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此时某人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某人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时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是相同的;

3、如果某人的现住地还是其祖先的居住地,那么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相同。

综上所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常住户口不一定是户籍,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想咨询一下高考报名填写的户籍地址拆迁怎么填

想咨询一下高考报名填写的户籍地址拆迁怎么填

高考户口地址填写如下:如果没有把户口迁到学校,那么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地址,如果迁到学校,那就填写学校地址。 考生生源地填写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填写户口本上的地址,具体要求如下:1、生源地就是指参加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2、若多次以不同户籍参加考试,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学籍所在地为生源地;3、户籍所在地,如果没有把户口迁到学校,则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地址。生源地就是指参加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如果多次以不同户籍参考,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学籍所在地为生源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籍所在地怎么填

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常用于各种登记表上个人信息用。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例如:某人出生于山东省德州市***县***村,其父母是该村合法常住居民,那么该人户籍所在地就是该村,后来,该人考上大学去了湖北武汉市生活居住,这时候,居住地就是武汉市,如果没有办理户籍迁移等事项,该人的户籍所在地依旧是山东老家的那个村子,如果办理了户籍迁移,户籍所在地将变为武汉市**街道**小区(居住地)。其他,诸如参军,搬迁,等等情况类似。

户籍性质怎么填

户籍类别即户籍性质,根据填报人的具体情况来填写,具体分类如下:按国家规定,我国现在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1、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这些带户口的,可以说都是户口性质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户籍是什么意思怎么填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即**省**县(市)。

户籍登记日期怎么填

1、户籍登记日期指的是落户盖章那天登记的时间;2、户籍登记日期的填写方法:(1)要查户口登记日期,首先要有户口本。(2)拿出自己的户口本,把户口本翻到查询对像的“常住人口登记卡”这里。(3)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下角会看到有“登记日期”的字样,“登记日期”侧边的年月日就是户籍的登记日期。(4)每一页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对应一个户口人员,每个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日期都是显示在自己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面的右下角。(5)如果人在外地,户口本不在身边的话,就要携带自己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公安部门或者派出所户口管理部门查询。

《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该内容由 彭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三、希望咨询一下高考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址拆迁如何填写

法律分析:首先取决当事人的户口是在征地公告之前拆入还是在公告之后迁入,如果是在征地公告之前迁入的,那么就可以算作当地户口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我想咨询一下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是:建设单位申领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了解拆迁补偿安置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补偿实施拆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我想咨询一下国家的房子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三)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您好咨询一下公司拆迁怎么补偿

一、公司拆迁怎么补偿1、公司拆迁怎么补偿标准如下:(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1、调查核实;2、逐户走访;3、编制拆迁计划;4、申请拆迁;5、发出拆迁公告;6、签订协议;7、实施拆迁。

咨询一下房屋拆迁纠纷可以反诉吗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解决处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咨询一下公租房拆迁补偿金怎么算的

公租房拆迁补偿有标准:公租房的所有权人的补偿,一般有拆迁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价值的补偿和获得公共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补偿和其他的一些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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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宋梓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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