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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场拆迁连队房屋补偿标准,债权人有权拍卖抵押物吗

更新时间:2025-03-12 02:44  发布:2024-10-29 23:5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团场拆迁连队房屋补偿标准,债权人有权拍卖抵押物吗,债权人有权拍卖抵押物,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

团场拆迁连队房屋补偿标准,债权人有权拍卖抵押物吗

一、团场拆迁连队房屋补偿标准,债权人有权拍卖抵押物吗

债权人有权拍卖抵押物,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拍卖抵押物来清偿债务。

如果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这一条款为债权人提供了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抵押权的机制。

在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时,应当参照市场价格进行,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不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协议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综上所述,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拍卖抵押物来清偿债务,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并确保交易的公平性。

二、债权人可以拍卖质押物么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和出质人协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变更质押物。

《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一、债权包括什么

债权指的是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返还借款的权利。债权包括:

1、以债的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债的当事人双方各为一人的,为单一之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以上的,为多数人之债。多数人之债又可根据主体间的关系,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或根据债权、债务能否在主体间分割,分为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

2、以债的标的为标准,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依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一种是依据债成立时,实际的是否特定化,分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3、以债的执行力为标准,可分为自然之债和受强制力保护之债。

4、以债与债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可分为主债和从债。主债是从债产生、存在的前提,没有主债便没有从债,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但从债的效力,对主债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实现债权的途径都有哪些

1、申请支付令

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巧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巧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支付令的特点是,债权人只需向人民法院提出发布支付令的申请,无需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无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人民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只做形式审查,省去了通常诉讼中的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阶段,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大量时间。

2、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

公证处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可以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这就是说,对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债权文书经过公证以后,义务人明确了自己的违约责任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一般也会自觉履行义务的。否则,申请人可以持经过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债权文书必须经过公证;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文书中有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说明。

3、请求人民调解

目前,兵团的团场、农牧连队、城镇社区居委会和企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们的一项优势。因此,通过人民调解方式也可以解决债务纠纷。

三、抵押物拍卖抵押权还有吗

法律主观:一、抵押权人可以直接拍卖抵押物吗 1、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可以直接变卖抵押物,但是不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3、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可抵押 财产包括哪些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 建设用地使用权 ;4、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 ;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三、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主要三种:1、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3、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抵押权。在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直接拍卖抵押物。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四、已抵押的房子法院能拍卖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需对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其余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31.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五、不经拍卖直接以物抵债可以吗

法律分析: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九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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