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拆迁多算了钱还会追查吗,法院强制执行后被告转移财产

更新时间:2025-03-09 13:20  发布:2025-01-20 23:0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多算了钱还会追查吗,判决书下来之前转移的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判决书下来之前转移的财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这个问题涉及到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和债务人的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此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一、关于财产转移的行为债务人若在法

拆迁多算了钱还会追查吗,法院强制执行后被告转移财产

一、拆迁多算了钱还会追查吗,判决书下来之前转移的财产可以强制执行

判决书下来之前转移的财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这个问题涉及到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和债务人的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此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一、关于财产转移的行为

债务人若在法院作出判决前,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该行为可能被视为恶意逃避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此类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同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二、关于强制执行

若债务人未按照法院判决书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使债务人在判决前已经转移了财产,法院仍有权依法追查并执行其财产,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债务人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债务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关于债权人的保护措施

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债务人进一步处置财产,确保后续判决的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判决书下来之前转移的财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法院强制执行后被告转移财产

可向法院申请,法院会根据提出的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并责令其作出一定应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应为;若被告并不执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告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保留被告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查扣程序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查封财产保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拍卖和变卖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搜查措施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四十九条交付财物或者票证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对不动产执行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债权人讨债的合理方法有哪些

1、与债务人协商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胜诉且判决书生效后,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后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如果是几万块钱,打算自己处理的话,很重要一点就是:不要仅仅找对方本人,而要牵动对方的人际关系,从社会关系上给予一定冲击。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对方很轻易就能上回避债权人针对个人的行动,打电话,不接,上门,不见,就算联系上了,哭穷。但是如果掌握了债务人的背景情况人际关系,通过揭露其欠款不还的事实对债务人的人际网进行打击,对债务人的生活造成实质影响,债务人就会衡量欠款与生活哪个更重要了。

收集信息,找单位领导,找亲朋好友,先询问债务人近况得知更多信息,再披露对方欠款的事实,事情传开了,即使对方不还款,面对亲友的询问也会很难受。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三、关于生效判决的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4、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欠钱不还,偿还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胜诉生效后,对方仍然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6、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7、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8、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三、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财产转移了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对方已经将财产全部转移了,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时候,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一、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决定是否拿到执行款及拿到执行款的时间的成因:1.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如果有财产或者提供了财产线索,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在法院按照程序执行后,可以将执行财产支付。对方有财产是拿到执行款的前提条件。2.法院的办事效率。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案件,法院先立案。立案后再将案件转到执行法官处,执行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传唤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不同意付款后,可能需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者法院根据情况采取执行措施。3.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财产,法院又积极执行的话,可以在三四个月拿到执行款。反之,则可能拿不到执行款。在执行中,如对方同意调解,达成执行和解的,可以很快拿到执行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四、执行局怎么认定财产转移

一、执行局怎么认定财产转移1、在法院执行的程序中,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包括: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移财产;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为逃避判决履行,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是什么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4、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10日内启动调查程序;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执行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10日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6、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余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五、如何认定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时间,应以行为发生在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之后来掌握。因为被执行人可能会预料到败诉的后果,也可能在判决书、裁定书未发出之前就开始转移财产,其后果同样是将有能力履行变为无法履行,其实质仍然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多算了钱还会追查吗为什么

拆迁多算了钱还会追查吗怎么办

拆迁多拿钱

拆迁款多给了还用还吗

拆迁多赔

拆迁想多要拆迁款

拆迁如何多赔钱

拆迁多出的平方数钱怎么算

拆迁多出的平方数钱怎么算

拆迁面积多算了钱还会追查吗

判决书下来之前转移的财产可以强制执行?

判决书下来之前转移的财产可以强制执行?

判决书下来之前转移财产犯法吗

判决书生效之前转移财产

判决书下来转移财产能不能查封

在判决书下来之前转移财产怎么追回

在判决书下达前转移财产有用吗

法院判决书下来前转移的财产合法吗

判决之后强制转移财产

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违法吗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不愿意做证人警察还会找吗?,不愿意做证人警察还会找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有房拆迁后还会补偿吗,原来拆迁没拆完补偿完了二次拆迁还会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款没给有补偿吗,原来拆迁没拆完补偿完了二次拆迁还会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维权有效吗,还会被威胁吗,拆迁维权有效吗,会被威胁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维权有法律效力吗,还会被威胁吗,拆迁维权有效吗,会被威胁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房子一般多少年就拆了,房子以后还会拆迁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楼房拆迁能给多少钱,拆迁要房后还会给多少钱: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西京北村有拆迁计划嘛,石家庄南村还会拆嘛: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国家还会拆房老房子吗,国家是否仍然会进行老房子拆除?: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还会继续进行吗,现在还能拆迁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房子以后还会拆迁吗?,房子以后还会拆迁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房屋还会拆迁吗,农村能拆迁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原来拆迁没拆完补偿完了二次拆迁还会补偿吗,原来拆迁没拆完补偿完了二次拆迁还会补偿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房子以后还会拆迁吗,房子以后还会拆迁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不愿意做证人警察还会找吗?,不愿意做证人警察还会找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城中村拆迁的问题,城中村还会拆迁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注销营业执照还会被罚款吗,营业执照不注销会不会罚款: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北京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公示公告,城中村还会拆迁吗: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投资 城中村改造项目,城中村还会拆迁吗: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江苏江都区农村拆迁补偿,江都还会有拆迁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多算了钱还会追查吗怎么办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页面浏览:1426
文章编辑:魏彤然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拆迁多拿钱,拆迁给钱吗
下一篇:拆迁房子怎么算钱,房屋拆迁怎么算?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