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拆迁补偿顺序怎么排,谁可以进行拆迁?

更新时间:2025-03-08 08:45  发布:2024-12-26 11:0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补偿顺序怎么排,拆迁有先行拆迁吗,拆迁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先行拆迁”的概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旨在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得到合理补偿后

拆迁补偿顺序怎么排,谁可以进行拆迁?

一、拆迁补偿顺序怎么排,拆迁有先行拆迁吗

拆迁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先行拆迁”的概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旨在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得到合理补偿后,再进行搬迁。

一、拆迁补偿的先后顺序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首先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后,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这一规定明确了拆迁补偿的先后顺序,即补偿在前,搬迁在后。

二、拆迁补偿的内容

拆迁补偿通常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这些补偿内容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通过订立补偿协议来确定。

三、拆迁过程中的禁止行为

在拆迁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这些禁止行为的规定,旨在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不受侵犯。

综上所述,拆迁过程中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不存在先行拆迁的情况。被征收人在得到合理补偿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

二、谁可以进行拆迁?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未经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

第五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未经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具体资格审查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

《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六条 本规定发布前已设立的房屋拆迁单位,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可以核发《资格证书》。对于复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三、拆迁都是先征地后拆迁的吗

一般情况下拆迁是先征地后拆迁,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处理。征地方需要出示征地公告和安置补偿公告,告知征地执行的文件和补偿安置的方式,未经出示可以拒绝拆迁。

一、拆迁补偿款怎么发放

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

二、征地公告开始后多久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确需要征收土地的,要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地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拟申请征收土地的,要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同时要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征收所在土地乡(镇)和村民小组范围进行公告,公告时间至少是30天。

就是说,无论是什么项目,在征收方在征收农用地和房屋征收之前,都必须要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而是直接实施征收工作的话,那么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有权拒绝征地拆迁行为。而且,征收方还需要向被征收人或是村小组将上述事项进行公告,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也是拆迁方必经的程序。

之后,由拆迁主体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或是机构会拟定安置补偿方案,然后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时要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布,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征求意见不能少于30日。

征地补偿方案公告里应当要载明,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以及被拆迁人若对补偿方案不满意时的救济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救济期限等权利事项。

若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方案或是安置补偿方案不满意,可以及时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相关部门应当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三、征和拆的谁补偿的多

征和拆的谁补偿的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是国家征收房屋给的费用会稍微少一些;

2、如果是由开发商征收,那给的费用会稍微多一些。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一、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

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

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二层及两层以上楼房一平米补偿3300元;

4、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一般是按照等价方式进行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二、宅基地征收特别情况的处理方式如下: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总之,理论上是征收的价格更高,因为征收是没有宅基地补偿的,拆迁就可以要求对宅基地进行补偿或者对于房屋进行置换,所以价格会低一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四、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法律分析:一般不能。根据地方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个城市享受两次动迁安置,除非是当事人自己的产权房需要拆迁。拆迁问题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以及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先拆迁还是先安置

一、先拆迁还是先安置1、关于拆迁安置,国家总的原则要求,是先安置再拆迁。即先建好安置房,待拆迁户全部搬迁新居后,再拆旧房。征收拆迁属于政府行为,根据法定程序执行,制定一个具体的时间表,同时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保证被安置人员的合法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二、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补偿顺序怎么排的

拆迁补偿顺序怎么排序

拆迁补偿细节

拆迁补偿顺序怎么排列的

拆迁补偿按照什么标准

拆迁补偿怎么定

拆迁的补偿方案

拆迁补偿标准怎么制定的

拆迁补偿怎么算的

拆迁补偿是怎么补偿

拆迁有先行拆迁吗现在

拆迁有先行拆迁吗现在

拆迁有先行拆迁吗为什么

拆迁可以先拆迁后补偿吗?

先拆迁后补偿违法吗

先拆迁后征地合法吗?

先拆迁后征收

先拆迁好还是后拆迁好

拆迁是先安置还是先拆迁

先拆迁后安置违法吗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隆昌安置房安置顺序,隆昌县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南宁城中村改造顺序最新,法定合同单方解除权的适用情形: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拆迁补偿分配顺序,拆迁补偿女儿有份分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选房顺序,什么条件申请安置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顺序,什么是集体土地征收: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宅基地继承权的顺序人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的领取顺序是否有规定?如何领取?,征地补偿款领取条件: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镇政府支出的拆迁费用流程,拆迁补偿款的支付顺序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款的领取规定,征地补偿的领取顺序是否有规定如何领取: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征收补偿的顺序,征地补偿的领取顺序是否有规定如何领取: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征地拆迁顺序?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哪里有规定先补偿后拆迁,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定顺序: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征地补偿的领取顺序是否有规定?如何领取?,征地补偿款领取条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税务机关税款征收方式?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什么顺序: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诉讼保全的执行顺序是怎样的,财产保全后执行顺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房选房顺序?拆迁安置房楼层怎么选择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的领取顺序是否有规定?如何领取?,征地补偿款领取条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烂尾楼破产清算赔偿顺序?,烂尾楼破产清算赔偿顺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的领取顺序是否有规定?如何领取?,征地补偿款领取条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顺序是什么,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顺序怎么排序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页面浏览:596
文章编辑:岑丹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

上一篇:上海15平方米房子拆迁补偿(上海拆迁10平米能赔多少钱)
下一篇:扬州曲江拆迁补偿每平方(扬州曲江街道拆迁计划)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