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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云南胜案:以征收为名偷拆房屋,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更新时间:2025-03-12 10:22  发布:2021-04-17 20:2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云南胜案:以征收为名偷拆房屋,圣运律师助力维权!委托人  :袁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云南胜案:以征收为名偷拆房屋,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委托人  :袁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昆明市某区人民政府、区街道办事处


第三人:云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某房屋拆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案情回顾









    袁先生等人在云南省昆明市拥有合法的房屋,因城中村改造项目,袁先生等人的合法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自征收开始,袁先生等人与区政府就未能就征收补偿达成一致意见。袁先生等人一直在该处房屋中生活,未曾料到趁袁先生等人外出买菜之际非法拆除了房屋。房屋内的财物全部被损坏,严重损害了袁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气愤不已,袁先生等人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迅速制订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主办律师在了解案件详情后,协助袁先生等人经过了协商、沟通等系列性程序,依据经验,收集了关键证据。随后,在律师的协助下,袁先生等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房屋的行为违法。


    圣运律师认为,首先区政府是辖区内征收工作的法定主体,成立了临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与区街道办一起实施了征收补偿工作,是本案中的行政主体与适格被告。其次,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在征收活动中,即便已经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若被征收人不交付地上房屋的,征收主体也无权自行强制拆除房屋,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别在本案中,袁先生等人未自愿交出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区政府及街道办通过拆迁公司对房屋实施强拆的,明显违反法定程序,应当被确认为违法。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昆明市某区政府、昆明市某区街道办强制拆除袁先生等人房屋的行为违法。该胜诉结果为下一阶段圣运律师协助袁先生等人的维权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袁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早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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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赵明媛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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