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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怎么补偿

更新时间:2025-03-04 07:56  发布:2018-05-17 10:4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公租房拆迁怎么补偿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那所谓的公租房指的是什么呢?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

公租房拆迁怎么补偿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那所谓的公租房指的是什么呢?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由此不难看出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出租。

       在此背景之下,公租房拆迁,涉及多方利益,承租人的权利如何维护,法律又对此作出何种规定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就是问题所在:如果原有承租人还健在的情况下,一般承租人就是原有的承租人;如果承租人经法定依法变更,而且并没有侵犯到别人的利益的情况下,这个变更之后的承租人就是补偿款的受益人;如果原承租人死亡,原承租人的继承人没有变更登记,但是依然向公房管理单位继续缴纳承租费用,这个也算单位承认承租人的承租地位;关于原承租人死亡后,家庭内部关        于房屋继承人的纠纷,要看具体的实际使用权归谁以及房租是由谁缴纳的。

解决了以上问题,我们再来看看法律法规对出租的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是如何规定的。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拆迁出租的公有住房,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协议收购房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公房使用权或者异地安置房屋承租人的方式,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提供的异地安置房应当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并继续执行本市规定的租金标准。

       圣运律师认为:综上所述,如果社会各界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实施拆迁,百姓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能够敢于用法,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的方式来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则实现居者有其屋也就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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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赵明媛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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